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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要長期抗戰了! 確定我愛的人就是她,不會改變

awmxp wrote:
做什麼事我都願意.....(恕刪)


+1

月薪20萬,說真的換一個比較快

還有你說她男朋友很窮

你不知道大小姐都喜歡跟窮小子在一起的嗎?
1.閃光文,有炫耀自己或家裏很有錢的意思。

2.現在大學都還沒畢業,不知在急什麼 ,有點見木不見林的感覺。

3.等畢業出了社會,見識更廣闊後,回頭再看現在,也許會忍俊不住大笑起來。

4.既然都吃喝家裏這麼久了,畢業後就留在家裏,也算是感謝父母養育之恩。

5.月入20萬,來倒貼的正妹應該用郵輪都載不完了吧。

6.若版大所言屬實,此姝係目前社會所缺極具智慧與見識之奇女子,小弟甚感佩服。相較於版大......
你慢慢等吧....出社會幾年過後,你就會知道沒有非誰不可的道理.....
你也會知道,愛情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
如果她還是說"最愛的人不是你"
會不會引發社會事件....
讓我想到

陳亦迅唱的 ""婚禮的祝福"""""
說自己多行....月入20萬
結果不是自己的實力而是靠繼承家業....
還有臉跩個258萬的
awmxp wrote:
做什麼事我都願意....那就放了她吧!!
別再以為只有你能給他幸福....



+1 雙手同意!

說不定人家雖然家境不如樓主

但待她萬分呵護,又不和他吵架,樣樣順著她呢?

反過來想...要是你們複合了

那個男個和你一樣,天天纏著她

你做何感想?用錢堵他的嘴嗎?

還是等她單身再說吧.....
看到你可以醉倒在便利商店門口就可以直接幫你診斷

你個性真的軟弱至極(除了流浪漢我想不出還有誰這樣做過)

那個女生真的是在找一個有擔當的男生。

就算不是現任男友,但也不可能是你

說穿了你只是一個想要永遠吸著家裡奶水,愛哭愛鬧的跟屁蟲

連不認識的版友都可以直接點出那麼多缺點了,你還期待著什麼?
看完落落長的敘述後,很想加入現任男友的應援團。
加油! 要考上消防警察!~守護這個女生

我只能說

加油,加油.....一定可以的



























加油,加油.......

現任男友一定可以考上公職的......加油.....加油

(樓上的這樣算不算應援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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