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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嗎..各位大大覺得我該怎麼走下一步路..

我可以充分感受到,你此刻的苦痛與折磨...

我知道,許多人都注重「輸贏」,對錯,也希望一吐為快,好好的修理對方...

然而,所謂的「大債為親子,大仇成夫妻」,今生有緣成為夫妻,就是要一起修,上輩子,甚至是累世未完成的課題,若是能夠圓滿,這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終極目標。

我與太太,歷經十幾年的婚姻,我離家六年,我們從口頭攻防,到對簿公堂,曾經數度想要致對方於死地,以折磨對方,讓對方一輩子悔恨為目標,直到去年年底,我們在雙方的彼此祝福之下,完成了離婚手續。

真的,所有的傷痛,不能再以任何的報復行為來應對,反而應該從「圓滿」作為出發點,盡其所能,當有天雙方互相放手,彼此祝福,而簽字離婚,你會忽然發現,上輩子你沒作好功課,這一輩子,你已經以高分過關了....

在此僅獻上我最真摯的祝福,也歡迎您與我聯絡,我會以一個過來人的角度,盡力幫助你,走過這最艱難的時刻!!

離婚,造就了圓滿...圓滿離婚實錄
http://www.facebook.com/shengkuan.su
RichardSu wrote:
我可以充分感受到,你...(恕刪)


離婚若是能造就圓滿!!人人不是應該歡欣鼓舞地在人生最低潮中
作你這睿智的選擇嗎??

這個只能短暫的止痛!!卻不能把事情圓滿的處理好!!
不是創造出一個無盡的恨和無助無力的小朋友!!還能成全一個亂七八糟煩惱滿心的人嗎??

別鬧了!!這是空茫的混亂另一個人生的開始!!
也許人都會有犯錯的時候!
重點是人有沒有智慧去面對這一切!!
好好的學習讓自己和身邊人成長,錯誤的人可以在背著混亂沉重的枷鎖裡挣開獲得新生!!
並且切入好的軌道裡生活!!

好比一個生命生病的人!!他需要的不是短暫的止痛劑!!
是需要人們去牽引他走出這個深層的疼痛!!
那摸他會感激的是你用心且願意花時間,用對的方式去治癒他!!
懂嗎??

別放棄人生中每一個可以挑戰身心靈的難關!!
因為挑戰過了,祂只會讓你心靈更強壯,那摸生活也更有意義了!!
真的~去試試看這個真正的作法!!

他需要很多技巧!!可是你就是要學習,面對,並處理到最好的那個方向!!
重點不在混亂的處理,草率的處理!!

讓對的人來引領你度過,並且你要好好學習喔!!
祝福你~

ps.很多人在人生的道路中,寧願選擇選擇捷徑或是自我為中心的處理掉一切的事!!
可是在這之後,問問內心!!他的內心獲得的是真實快樂嗎?她覺得這一切真的是美好的嗎??
徹頭徹尾的想想!!捨摸作法才是對人更好的!!你她小孩都是!!

真實的圓滿,他的內心必是充實的,豐足的,快樂的,感恩的!!懂嗎??
在心沉澱無思之時,他還是可以無瀾平心的走下去!!
若神給你兩個抉擇,牽手可以走得更遠,因為你通過了一段考驗看到了自己的不足
而因認真學習得到了一個或是數個能力去面對生活,且快樂滿足也隨之而來!!讓你更有值得的感覺!!
你還願意選擇另外一個方式當個憤恨的人嗎?只到你只能默然的面對往後的生活
直到你清醒過來!神才會給你一個也是要考驗的角色!!
別繞遠路更別想抄捷徑!!這都是錯誤的~
選擇對的道路!!

世間有許多的夫妻都是在磨合和磨難中突破,才能得到珍惜對方的真諦!!
所以你也不例外!!表現給你的小孩看!!你不是只有工作的能力!!
RichardSu wrote:
我可以充分感受到,你...(恕刪)


當然,這位大大小的也要部分和你道歉!!
因為你和對方不讓,或已經不給對方空間了!!
總是因為雙方籌碼用盡所以選擇一個大轉圜給彼此!!
雙方能放下也是好!!

但是版主的危機就不同,畢竟他有他努力的地方和空間!!
且他的心血可能大家也難以全然體會!!
就好比遇到狀況男女就差異度個性和婚姻中夫妻不同的個性和相容度也會有不同的作法!!
所以能提供的意見不能是一個一定的作法,原因於此!!
只能鼓勵人做更好的作法去讓當事人成長,而不是一下用復仇!或是面子問題亂作一通!!
後來又反悔不是痛苦指數又拉得更高了!!很不好且武斷在處理事情!!

好比說同樣一件車禍,不管是誰撞誰,
有沒有人可以和平處理掉!!絕對有!!
有沒有人會處理的很漂亮!!一定有!!
有沒有人會處理的很難看!!當然有!!
有沒有人會處理的沒完沒了!!還是有!!

問題出在哪??
當事人的心態,面對生活的心態,還有個性!!和處世原則~
相信嗎??

所以,當有能力和智慧時,當然要用阿!!
沒有時,求助專業!!
不就是這樣嗎??

有人遇難事可以轉成好事!!
有人遇難事卻成為困事!!泥淖不已!!
有人遇苦事心煩意亂!!
有人遇苦事怨天尤人!!

真的是老天待你不公嗎??
不~這些胡思亂想的人錯了~
老天正在考驗你有沒有認真的活著!!
後面的好事~也是要你努力老天才會賞賜!!懂嗎??

可以吃水果時,別急著啃樹皮!!
小弟不是法律系,但我記得若是有對方外遇的證據,可以不用付贍養費(對方無經濟能力的情況),且可以告該男子妨害家庭,你的查閱動作是為了找出證據,若確定真有其事,我記得法官不會判你侵犯隱私,因為理由同上,最後,其實走到離婚這步,小孩子是最無辜的,無奈這情況,您的夫人看起來似乎吃定妳不會簽,且又對她百般呵護,習以為常下,您的付出,更加顯得悲愴且與不值了,原本小弟在看文章時,是抱持能不離婚最好的想法,但看到最後,您夫人的那個態度...唉,實在讓我不知如何勸起,願您自行決定,且能度過這樣的難關。

人的面....人的存在所產生的問題就是那麼多,先問自己怎麼處理



法的面....在"離婚",離婚只是一種手段,用來解決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問題
最無法苟同這種人了
我建議你暗中開始蒐集證據,要就1次給他好玩
當證據充足,告到法院的時候,就是換成他們笑不出來了
既然已經搞成這樣了,其實也不用顧慮那麼多了
自己的權益,自己要保護
GO!3C wrote:
小弟不是法律系,但我記得若是有對方外遇的證據,可以不用付贍養費(對方無經濟能力的情況),且可以告該男子妨害家庭...(恕刪)



配偶與人通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 如因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者,民法第九百八十六條原規定,通姦者不得與相姦者(即第三者)結婚,否則前配偶可以在通姦者與相姦者結婚一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他們兩人的婚姻(民法第九百九十三條)。
請參考:

http://www.6law.idv.tw/6law/law2/%E6%B0%91%E6%B3%95%E6%AD%B7%E5%B9%B4%E4%BF%AE%E6%AD%A3%E6%A2%9D%E6%96%87%E5%8F%8A%E7%90%86%E7%94%B14.htm#a87a993

民法第九百九十三條 這條應該已刪除.


神棍騙財騙色案例不少

希望你老婆不是遇上這種爛咖

避免傷害太大 還是離婚的好

不然哪天逼你年幼兒女給神棍練雙修

才來痛不欲生後悔的好!!

如果不是為了兩個小孩子....
我也很想離婚算了....千言萬語...唉....
一吵架就被老婆嗆聲要離婚...你會如何回應呢?
房貸尚有千萬待還...老婆卻執意要花上百萬大筆錢重裝修....再我看來可笑...再她看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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