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andy50 wrote:取財有道相愛時的禮聘、贈與在破碎收場時希望對方返還、不怪嗎?雖然女方出軌在後、不是也只能從私底下、道德規勸他人良心問題但說真的?欠了甚麼?道德評價吧!如果這樣一開始結婚不就等於立下互相買賣契約一樣只是契約未到期、尚不須清算罷了.(恕刪) 你不覺得聘金這個習俗就有一點契約的味道在嗎?老外有聘金嗎?
對樓主的故事覺得很不值希望樓主好好加油不要為了前妻影響自己的學業另外我有個小問題想請教大家因為樓主應該是在台灣結婚的現在境外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如果要提告的話是要依據當地法律或是本地法律呢?!先謝謝了最後 生活還是要繼續過下去所以樓主請加油~
我是女性,也許想法你不喜歡只能說你明明就沒那種屁股為何要選擇吃那種瀉藥呢?你說你要回聘金,我沒什麼話講,畢竟錢是你家的而當初為了陪你遠赴澳洲念書面對新的環境、週遭事物,心生靈的調適,她可以跟你要嗎?那你這方面又要如何拿著計算機該用什麼公式去換算呢?這幾年在澳洲,她與她家人相處的時間,你又要如何補償她呢?所以許多事,其實並不一定要得到相同的回鐀,就像你講的,夫妻性事在你情我願下發生的那如果當初你給聘金就不是你願意的話,你大可就不要結緍嘛而今天也不會發生這種事,反而你個人可以獨享獎學金生活更舒適...
說句公道話版主跟你太太的相處模式如何,我們不得而知,這也不是你來這隨隨便便po個文我們就能了解的婚姻相處的好或壞,衆鄉民們給的亂七八糟意見你還是聽聽就好.不過,以婚姻制度來說,你們是受到法律約束的夫妻是有責任跟義務遵守婚姻的約數今天男女雙方要是做了違法的事情,比如說女方偷吃,男方家暴這一類的鳥事被害者是有權利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訴訟的而今天版主的情況,我會跟你說,你該要的不是退還聘金而是要求一筆巨額的離婚求償費而且,要告的對象還不是你太太而已,要連他老闆一起告到底,告她妨礙家庭跟通姦(如果成立)婚姻要是那麼隨便那幹嘛還要結婚大家同居就好啦哪天我在外面看到更好的,就拍拍屁股閃人連個屁都不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