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米口米1126 wrote:我跟她交往四年,結果她跟facebook認識不到一個月的跑了...(恕刪) facebook真是害人不淺....問她看看facebook除了種田養寵物有沒有賣豆干,或是喝茶的說我也要玩....
我支持復合耶!再給她考驗。也就是樓主還是照計劃前往澳洲,回來時再看她是否有偷吃的行為再決定是否繼續下去還是徹底決裂!要不然交往四年是在交往啥?能互補的話當然希望能繼續在一起囉!不要因為一次的出軌就徹底否定這個人。
口米口米1126 wrote:最新消息,他今天(23日)晚上打電話來,在電話裡哭著跟我說對不起;我只講了,"被拋棄了,活該!,我不想聽你哭,就把電話掛了。" 幹的好!給你大拇指!順便請問妳一下!妳應該是女的吧!?從妳以前的文章判斷的...
這麼多回覆的鄉民們都猜不透樓主的性別?她不是開門見山的表明自己是"T"麼?有男性須要說他的女友是女的嗎?是她的"婆"劈腿轉性跟男的了!她在文中以顏色明白區分男女性別其餘之"他"只是筆誤未更改而已另外她們只饗鮑魚香不饗菊花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