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不下心 wrote:
首先要先承認我是為了...(恕刪)
感覺很像豪小文,可是大家卻都很用力的回覆.... 可能可信度有那麼一點吧!年薪部分減個零變成30-40萬大概就是事實了


雖然你文中比較偏袒B,但是這麼多年仍然放不下A,應該A也是有她值得愛的理由吧。建議你讓自己放空一陣子。兩個都分手。兩個都不在你身邊,你會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真正愛的是誰。
至於分手?沒有什麼方法,就是不能心軟。誠實的說大概不好吧,被分手已經很難過了,知道因為對方愛上令一個而分手更不好受。個性不合比較容易讓人接受。
PS. 大大你真強,跟A一起住還能劈腿,平常怎麼跟B約會阿?難道從來不帶B回家的嘛?他不懷疑嗎?再說,生日情人節聖誕節跨年,你是怎麼處裡的?提供一些撇步給01的鄉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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