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supper wrote:
小弟又重新看了一下
覺得這件事情蠻主觀的
1.要迴轉停車的話, 是不是板主的朋友先下車示意要停車?
2.後方一台小車停了進去, 他已經知道板主的朋友要停車了嗎?
3.之後的暗示, 對方是否會接受?這是板主朋友的權力?(先看到先贏?)
還是先佔車位的先贏?
...(恕刪)
這就對啦!很多時候不是你單方面覺得對就是對!
一味地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想
然後急忙端出大砲來轟
這真的不是一種好的方法啊!
這樣比起來我還覺得上次逆向停車嗆我佔了他的車位的人
雖然無理,至少是有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想法啊!
這件事可以看出來一個人碰到糾紛時處理的模式吧!
像badsupper這位朋友的分析就很有道理
正義感是對的,但問題是你的正義感是站在什麼基礎上去分析而得來的價值判斷呢?
懂得質疑與反省自己的人格特質,在日後婚姻生活的磨合溝通上,應該是很重要的一個要素吧!
這種男人以後會不會變成家暴老公 不熟識他的人其實也說不太準
關於這一點 我覺得沒什麼好評論的 因為我跟當事人根本不認識 只從單一事件來評判一個人 有失公允
我覺得這個事件的重點在於 一個年近四十的男人對人情事故的處置能力
再者逆向停車的問題 既然是窄巷子又不是大馬路 車輛遵行的方向本來就沒有特別指定
既然如此 哪裡還有什麼逆向停車順向停車的問題?
一般來說你已經離開了一個停車位 當然就視同放棄 別人看你沒有表示 當然就直接停了
除非你有叫人下車來佔位 要不然就是有停在旁邊打方向燈示意說你要停這個位子
比方說你在台北市要停車 結果在對向車道看到一個位子 結果等你要迴轉過去停時被別台車先行停走了
這樣你可以跟對方吵說因為你先看到這車位 所以是你的嗎?
既然別的地方也有很多位子可停 何必執意去和別人發生爭執?
你可以很勞師動眾的來處理一件事 也可以很輕鬆圓融的處理一件事
重點是何者付出的代價比較多? 與值不值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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