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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fs1013 wrote:
There’s No Gay Gene, Says Scientists

標題就直接說 "科學家說,沒有 Gay 基因",這不是直接往你臉上招呼嗎? 我一定會去留言抗議的,你放心。
我覺得他們兩人最後的結論最有意思,”Does this change anything? I don’t think so…”

同一件事,MSN Now的報導標題是: “Scientists think they’ve finally figured out homosexuality (again)"

你英文好到還要擔心別人看不懂,麻煩說明一下最後那個 “again” 是什麼意思好嗎?


你這兩篇,也是癈文篇,只是"think".,文中也沒指明,基因論是錯在那,

這話,有說等同於沒說,更何況,wiki 你都不信,為什麼要相信一篇新聞??

你是選擇性相信??


還有,再看看,你提供連結的標題 "A team of scientists have concluded that there probably isn’t a gay gene. Sexual orientation, they say, has nothing to do with genetics, and is something in the DNA that is expressed in the womb"

http://sourcefednews.com/theres-no-gay-gene-says-scientists/


黑體字,有看清楚?? 意思就是說,是不是同性戀,還是由DNA來裁決,換言之,

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本身是沒有選擇權的,仍是由自身DNA在子宮胚胎形成時決定,

所以,你所提供的這個連結,剛剛好加強了我的基因理論...


fs1013 wrote:
Wiki Environment and sexual orientation

注意一下第二段,特別是最後一句: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stated, "Although much research has examined the possible genetic, hormonal, developmental, social, and cultural influences on sexual orientation, no findings have emerged that permit scientists to conclude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determined by any particular factor or factors. Many think that nature and nurture both play complex roles."


你這篇,是從心理學的理論出發,文章的論點,共沒有支持的相關理論,只是一種陳述,看不出來有何價值??

而且,你這篇,又剛剛好打了你上一篇文章的臉,你是自打嘴巴,你知道不知道丫??

人能文盲如斯,當之不易丫....


我不是有一篇 gov 政府公家單位的網頁嗎?? 為什麼你就跳過那一章?? 你是選擇性看文??

AndreaDX wrote:
就像耶穌說過:你們聽了還是不明白,因為你們的眼睛被蒙蔽了.(恕刪)


我不太清楚你們會讀利未記嗎?你吃龍蝦嗎?吃豬肉嗎?你身上的衣服料子都一樣嗎?

就像耶穌說過:你們聽了還是不明白,因為你們的眼睛被蒙蔽了。
No day but today!
sn1020 wrote:
現在同性戀都很嗆所以...

男同不淫亂,我真的沒聽過(恕刪)


對不起,我看到這一句會忍不住笑。

男人不淫亂,我真的沒聽過。不過還好我國不處罰思想犯,不然大家的D槽都完蛋了。基本上我覺得這是男人本「性」的問題,男人的性驅力不管在哪種性傾向都是很強的,只是異性戀有女性「守門」,男男同性戀就比較容易天雷地火了。這你要責備性傾向,還是責備天底下的男人都好色?
No day but today!
ChanSP1970 wrote:
我不太清楚你們會讀利...(恕刪)


利未記...痾!好像都沒提到你說的,因為我們的確是可以吃豬肉吃龍蝦衣服也可以料子不用穿一樣。
你知道新約跟舊約的差別嗎?
你可以嘗試看看讀完新約四福音書+羅馬書,在去讀舊約的利未記。


整本聖經不是只有利未記可以描述你認為基督徒的立律典章,歡迎更深入的讀聖經噢!

Yunalesca wrote:
但是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兩人的私事
跟第三者的你,我,他都無關


依照這個標準, 那麼近親通婚也可以合法化囉,

表兄妹 ,堂兄妹, 都可以結婚了,

結婚是他們兩個人的事, 是她們的自由, 干別人屁事, 憑甚麼法律不承認 ,是吧,

容易生出畸形兒, 那也是他們的事, 干政府甚麼事 ,人家後果自負就好, 是吧,

或者父女戀 ,母子戀 ,也該開放吧, 他們也該享有結婚的自由 ,又沒妨礙別人 ,為甚麼不行?

身為社會的一分子, 每個人都必須接受社會的規範,

不管再怎樣的自由, 都要不違反公序良俗,

答案應該在這裡.
Irene1058 wrote:
結婚是他們兩個人的事, 是她們的自由, 干別人屁事, 憑甚麼法律不承認 ,是吧,

容易生出畸形兒, 那也是他們的事, 干政府甚麼事 ,人家後果自負就好, 是吧,
...(恕刪)


雖然已經說了八百次了,
如果有人要提亂倫、人獸還是戀童是否應該合法請另闢戰場,
因為這跟同性婚姻一點關係都沒有。
請不用混為一談。

另外當生出畸形兒時這就已經不是個人的私事,
而是切扯到第三人還有國家資源的事。
承擔後果的不只是生下畸形兒的父母,還有被生下的孩子。
而且這樣的孩子勢必也會佔用更多的醫療資源,
怎麼會與政府無關?

同性婚姻就純粹是兩個人的結合,
他不影響其他異性戀者的婚姻權,更不影響異性戀者的生育、養育權,
兩者如何評比?

還有會來這樓表達支持同性婚姻的絕大多數是異性戀者,
我打從心眼裡就覺得同性婚姻對我無害甚至有利,
我幹嘛去反對人家的基本人權?
p620329 wrote:
我也知道有人會提妨礙風化出來討論,但妨礙風化和婚姻法還是不同的。... (恕刪)...


OK,我承認舉的例子不完全洽當,那麼重婚呢?

你應該知道我要說什麼,你持自由派的立場沒問題,只不過穩定的社會通常是保守派當道。
而且,最好你能對所有議題都持同樣的自由派看法,不是只為了爭取與你有關的權利。

有人以鋒利的言語質疑基督教友對同性戀的看法,甚至到直接攻擊其信仰的地步,我有話說...。
美國以基督教立國,2012 年調查有 73 - 76% 的人宣稱他們是基督徒 (包含天主教)。在這樣的環境下,到今天仍然有 13 個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給予同性婚姻合法證明。請想想看理由是?

fs1013

大家都有病~ wrote:
2013, 09, ...反對同性婚姻的你們,
對你們自己未來人生'財富等其他有何影響?
(恕刪)
觀念錯亂


fs1013 wrote:
你應該知道我要說什麼,你持自由派的立場沒問題,只不過穩定的社會通常是保守派當道。
而且,最好你能對所有議題都持同樣的自由派看法,不是只為了爭取與你有關的權利。


剛好,你上來..再補述一下,你剛剛自己找到的文...

http://sourcefednews.com/theres-no-gay-gene-says-scientists/

其中一段如下:

Epigenetic markers are “an added layer of information that clings to our DNA,” and regulate the expression of genes according to an external trigger.

所以,何謂 "Epigenetic"??

表觀遺傳學 NGS服務項目

你說,你不相信wiki.,那好嘛..,我找一家生技公司,總行了吧??

Epigenetic ., 其實也算是遺傳學的一支,也就是說,你找到的這個文.,

其實是在幫我補述,基因學的論點,genetic and epigenetic 都同是biology

是同樣的意思.,你找了個文,來砸你自己的腳,真是天才了........


真好笑 雙重標準.
自己關心同性戀 就呼籲應該合法可以結婚.
其他的愛情(人獸戀 近親戀 戀物癖) 就說人家不行.
那你跟異性戀反對同性戀結婚有什麼不同??

你只有支持全部自由戀愛的標準 自己才站得住腳 不然就是自己打嘴。

你想要大眾 只特定支持同性戀結婚 而不是支持所有的自由愛情本應法律保障 根本無法說服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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