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qq wrote:那...只有公婆要孝順...女方的父母就不用管了嗎??...(恕刪) 別管了~別管了~男方都說他養不起他爸媽了誰還管他阿~買房子倒是挺肯花的~~survive4survey wrote:祝福男女主角,早日修成正果吧~~~~~...(恕刪) 謹祝男女主角~各自找到合適的歸宿~~
無想轉生 wrote:謹祝男女主角~各自找到合適的歸宿~~^++^ 真的~快分手~如果是對的人,養她(他)一輩子都是心甘情願,不對的人就是在彼此面前感個冒都是會被嗤之以鼻更何況萬一生了重病想要對方照顧,萬一生病不能工作時還要為了誰負責家用房貸而爭吵想來真是很苦啊,祝福兩邊都各自找到對的人。
我的建議真要公平就這樣吧男方薪水4w,女方3w男方舊屋出租所以有1w/月給公婆所以女方先扣1w給自己父母(女方父母高興還女兒也行)小倆口家庭收入為4W+2W新購房屋支出每月 2.5W,共同支出部分1.5W共同收入6W減掉開支4W剩下的錢依賺進來的比例分攤回給個人男方剩1.3w,女方剩0.7萬當私房錢房屋兩人共有資產部分女方佔點便宜,但是孝順父母部分會比較累此外,每2週小倆口回娘家,也孝順一下
survive4survey wrote:可能是我在講述的過程中,所切入的點不對吧!!我是只有講述這女生,婚後不願意和公婆住 啦,婚後要回娘家住!!!至於他們之間的房貸等細節的問題,我就懶得提了,太麻煩了........... 這不是標準的欺上瞞下嗎??原post的好姐妹並沒有說不願意與公婆同住:she said「如果住舊房子,她願意與公婆同住。」而是男方堅持要換離公司近且大一點的房子,她負責一半的新房錢後,再又被告知公婆也要來住...後面這些才是引爆點!!因為這完全是不尊重另一半的處理方式~~~
雙方論及婚嫁,但關於經濟負擔的方式講到麼仔細分明的話,分手比較好.......這樣的算法是在算什麼?是算萬一日後不合分手的話,誰比較不吃虧媽?男方太小氣、沒肩膀,女方不大方、沒肚量,這樣的組合會美滿?鬼才相信.....依我看雙方當初只不過是乾柴烈火、不甘寂寞才會在一起罷了!!心理根本就還沒有準備好迎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