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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sn1020 wrote:
現在同性戀都...(恕刪)

不錯,事實上我支持你的看法。
我再討厭他們也不能反對他們擁有自由意識。
就讓他們結婚又怎樣?
又沒礙著你。

sn1020 wrote:
現在同性戀都很嗆
所以我超怕他們


同性戀者都是那麼好辯 ,好鬥 ,好罵人的嗎?

只要反對他們同性婚姻的 ,都是文盲 反動份子,

這個版已經被同性戀者盤據了,

對於反對者進行集體圍剿,

~敬告異性戀者 慎入~

進來就要有被炮城灰的心理準備.

支持同志結婚不能替同志發聲嗎?發聲就要被破害嗎?
同志有影響到你嗎?
我覺得支持者可能沒看標題,我們來看樓主怎麼說的!
他請我們這些反對的人表達意見。

本身這串文就是要請反對者表達意見,但我還是基於禮貌上,回應那些支持或著是想爭辯的人!

我實在佩服你們尋找資料為自己尋找立足點,如今讓我來說事實,目前中華民國還是沒有同性戀婚姻法案通過!
所以目前也沒有什麼侵犯他人主權有的沒的問題,如果支持者這麼多,請努力去爭取吧!我相信以你們這麼會找資料跟法律條例,可以一直嘗試看看,但會過嗎?這其中得需要多少的政治利益?

我知道將來可能會過,但不是現在。
但也有可能不會過,就像現在。

不管法案過與沒過,日子還是怎樣?還是要過。






最後請支持者讓我們來看這串文的標題,“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afu823 wrote:
說的好 討論就討論
別說一篇長篇大道理 說讚成同志婚姻
中間卻又 穿插自己害怕菊花什麼的 這種暗虧同志的語言
尊重 不是 嘴巴說說的
尊重 就是 雖然我也覺得 異性戀親熱噁心
但是我不會故意在異性戀面前說這件事
或把這件事 當作調侃對方的樂趣

你讓我想到那個公車上,白人小孩吵著也要喝巧克力奶的笑話。
大家都只當是笑話,就黑人聽了認為是調侃、歧視。

認真說,讓你感覺未受尊重,我在這裡跟你道歉,對不起。

不過,我還是得說,這樣就跟你說自己活得自在有矛盾。

這樣說好了,你可以說個異性親熱讓你噁心的景象來聽聽,看我是會被調侃到反感,還是會衝動到去找老婆…。

Yunalesca wrote:
但是在他們沒有侵犯到他人身體/自由之前都不干你事吧?... (恕刪)…

的確,問題是,社會體制及法律很多不光是以有無侵犯他人身體/自由來決定,更多的是有沒有符合當下、當地大眾的集體意識及觀念。

你在台北街頭裸奔看看有沒違法,沒侵犯到他人身體/自由吧? 上次在火車上敦倫的夫妻,也沒侵犯到他人吧? 反倒是拍照、散播的人,是不是侵犯到他人?

TimSmith wrote:
性向與性別,是由基因決定的…
白紙黑字的,人家的研究文章發行世界各地,你反對.,
我前面,己經把證據找出來給你看,你是選擇性看樓?
還是真文盲,看不懂文章丫??... (恕刪)…

大哥,說人家文盲不好啦,有辱你專家學者的身份。

說到這個,你對性向基因遺傳學這麼權威,我上次請你也找找環境對性向的影響的研究報告,你看了嗎? 在你給的 wiki 文章裡就有連結耶。我是不認為 wiki 的權威性有多高啦,不過既然你這麼權威的人都願意引用,我也學你一下:

Wiki Environment and sexual orientation

注意一下第二段,特別是最後一句: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stated, "Although much research has examined the possible genetic, hormonal, developmental, social, and cultural influences on sexual orientation, no findings have emerged that permit scientists to conclude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determined by any particular factor or factors. Many think that nature and nurture both play complex roles."

另外,Sourcefed 2012 年 12 月的報導:

There’s No Gay Gene, Says Scientists

標題就直接說 "科學家說,沒有 Gay 基因",這不是直接往你臉上招呼嗎? 我一定會去留言抗議的,你放心。
我覺得他們兩人最後的結論最有意思,”Does this change anything? I don’t think so…”

同一件事,MSN Now的報導標題是: “Scientists think they’ve finally figured out homosexuality (again)"

你英文好到還要擔心別人看不懂,麻煩說明一下最後那個 “again” 是什麼意思好嗎?

fs1013
fs1013 wrote:
你在台北街頭裸奔看看有沒違法,沒侵犯到他人身體/自由吧? ...(恕刪)

我也知道有人會提妨礙風化出來討論,但妨礙風化和婚姻法還是不同的。
妨礙風化沒有一定標準,同一件事五十年前有罪,五十年後也許就沒罪了
但是妨礙風化的法條從來就沒變過,是否妨礙風化必須靠判例的累積,這我就不是專家了。
所以妨礙風化這條法好像一直都有爭議。
雖然如此,我還是知道婚姻法絕對不具備這種特性。
有時間的話也許你可以研究一下。

還有啊,哪有人開樓不準反對意見參與討論的?
這裡是論壇,不是臉書,也不是你的部落格,
要自爽可否回自己部落格?何況開版者也沒出來喊話
反而是個路人出來下逐客令?這像話嗎?
fs1013 我不是說你喔,只是不想再發一篇了。

p620329 wrote:
我也知道有人會提妨礙...(恕刪)

妨害風化主要是建立在個人在公共場合的行為讓別人感到不舒服
旁觀者 = 被動參與者
i.e. 強迫別人看/聽不想看/聽的東西
如在某些社會中裸奔,上演活春宮


但是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兩人的私事
跟第三者的你,我,他都無關
只要他們不在你面前上演活春宮,都干卿底事
機車變成罵人的形容詞是有原因的
還是有人沒爬文,沒有路人說請支持者不要回文噢!
我想路人想表達的是“請看清楚標題,與樓主發文內容“
謝謝合作。

但如果還是不懂!

AndreaDX wrote:
還是有人沒爬文,沒有...(恕刪)

不謝,不過我沒理由跟你合作。
同性戀者愛怎麼玩 ,是你家的事,

但是 ,如果想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話, 等於是突破了法律的防線,

一旦合法 ,會讓同性戀的行為 浮上檯面,

對社會將產生一定的衝擊跟震盪 ,尤其是青少年,

青少年會以為, 同性戀是時尚的, 潮流的, 新奇的,

連政府都背書了 ,大家可以互相仿效,

恐怕一些異性戀的青少年在懵懵懂懂的情況下 ,都會誤入歧途.

這是本人反對的原因.....

還有同性戀是否基因遺傳 ,根本還未定 ,也沒有得到專家學者的認可,

一些同性戀者卻奉為圭臬 ,還大肆宣揚 ,以便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也令人反感.

最後這個版的主題是"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所以我們反對者進來 ,但卻被轟到傷痕累累,

原來這裡已盤據了一些同性戀者, 專門對反對者開砲,

在這裡 少數人變成多數人,

多數人反而變成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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