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了婚的男女,我相信大部分都會認為麵包遠大於愛情我認為...過了35歲的男人所擁有麵包的優勢遠大於臉蛋及身材過了35歲的女人所擁有好的身材及普通臉蛋遠大於美女但身材普普(女人過了30要維持好身材不容易)你的前女友半工半讀,因此提早開竅而知道麵包的重要性.....進而選擇了45歲的男人(至少這男人是靠自己賺到大錢的),我覺得是正確的選擇(這男人在你文中並沒有不良嗜好,買名牌送喜歡的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被追走就只能檢討自己,朝自己不足的地方努力...在我的認知裡:你的前女友比起那些二十來歲愛的死去活來但確沒有人生規畫及目標的小女生要強得多.......從你的描述裡看得出來,前女友的EQ要比你要高得多。向你前女友討回那些東西我也認為是不應該的....愛情是無私的付出,無法被量化(即使付出的是金錢)。不過那已是過去,希望你能看開並走出這傷痛.
趙德倫 wrote:不是只有跟男朋友才能做愛的。恕刪) 上個月台灣新聞有說只有30%日本女孩不會和男友以外的人做愛.台灣人有小三是被公幹的,自己選了日本,選了又不愛,台灣女孩不好嗎?雖然還是有30%的日本女孩會忠於自己的男伴,但顯然女主角不是,不能接受那70%,請放手...!!
加藤老鵰 wrote:樓主知道經理是哪個,...(恕刪) 花了兩個小時看完77頁~這當中變化真大阿~再64頁就看到他一直再質問要問矛盾點想說看完再來說 被大大說完了中間那些條文真得是直接跳過~本來一開始同情大大~越看越覺得你實在不行分手真的很痛~尤其是這種方式也許你還在悲傷但是正如其他人所說不要再去讓自己陷入其他難題了找到是他花心又怎樣看到馬上新手機 新包包赴約....你當起徵信社了痛就回家痛吧...不要再去碰觸了我也遇過女友去高雄讀書 一樣找不到人 相本男主角換人 標題曖昧但是現在也好好的~回頭去想還很感謝她經理跟前女友~那已經是他家的事了女生要什麼她自己也已經做了決定不用你在去煩惱他的後續了(當局著跳不開我懂~好好想想自己一開始所說的要努力那些~不要只是說說!!!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