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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無想轉生 wrote:
既然這樣,我不跟你談錢
我跟你談道理

一開始由男方提到要跟父母住
不~男方是提到要跟女友一起買房子
女方為何會反彈到買房不願付貸款
因為一開始沒說清楚怎麼父母明明有房子還跑來跟他們一起住
婚姻中最無法忍受的一件事是欺騙
連自己身邊的女人都不能尊重,這男人是不夠格稱作男人

...(恕刪)



你這論點就奇怪了,不思考女方對與公婆住反彈到房貸問題,
反以這談欺騙,女方在不付房貸就願與公婆住又是什麼心態.
你拿這事用欺騙設立場抹黑,無理由辯解,跟你談什麼.


怎麼感覺結這個婚好像在談生意,你付多少、我出多少,男方孝順是不錯,但請記得,父母是自己的,
不是娶了老婆後,就變成一人一半了。

文字裏陷阱好多,家用女方出、父母各自養?女方繳的水電、瓦斯、菜錢,男方父母要不要吃、要不要用呢?住在一起,不可能分那麼清楚吧,所以等於房子男生供,雙方父母女生養,要這樣子說才對。

若干年後,男生名下多了一間房子,女生只多了一對公婆,婚後財產雖然是各有一半,但真的要處理起來,法律跟現實總是會有點出入的。

srxwing wrote:
by ninilin...
你憑什麼要求一個對這個家出錢分擔的另一半不能有一半的主控權?
憑什麼女方不能對父母不花半毛錢就進來住的狀況有所意見。

(恕刪)

節錄你重點
男方並沒有不讓女方父母住家裡,他考慮是房間少不適長住.
大家因此認為他反對,
我看法是依傳統家以男方為主,女方父母住男方家是做客,
如果今天他們是買10房別墅,有房間少不適長住狀況嗎?
問題針結在這裡.
你有家你持家你有你考量,這版男方他有他打算他有他考量,
這可以理解.
我有家也有小孩,幸運一點是家有多間房間,但我丈人比我拗,
上台北一定住他兒子家,不住女婿家.只來看看過,瞭解他女兒生活的環境.


尼斯 wrote:
自己看723樓,夫妻...(恕刪)


你才奇怪咧, 跳針跳好幾天了 ,

每樓都在跳 , 我在544樓時就已提過了 ,

因現行民法採夫妻財產制 ,

婚後買的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

婚前買男方的名 , 那可不是女方分的到的 ,

這麼精的男方, 怎麼不去動物園 ?
尼斯 wrote:
節錄你重點男方並沒有...(恕刪)


我想,尼斯大你將你自身能做到的能力,
去看待這件事情的男女主角,
但是您是否有想過,文章的男主角能否有像您一樣的工作能力,
和您一樣的家庭環境及另一半的體諒?

光在文字上解讀及討論(還是爭執?爭吵)都是沒用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及立場及心態,
這件事在我們當母親的小圈圈裡造成一個小風波,
吃苦耐勞並不只是女性該有的,
如果另一方不懂得體諒與共識,
不為雙方著想,婚姻能走的下去嗎?

看了70多頁的討論,
感觸很深,也想著身邊的孩子萬一未來遇到這種情況該怎辦才好?(笑)
我自己嫁入四代同堂的這六年裡,
雖然看的很多,感觸的很多,
但是得到的答案卻大都一樣,
如果女方沒有擔當好未來五年,十年,或是一輩子的白頭偕老,
那請考慮清楚你到底要不要結婚吧。: )

P.S 我也沈不住氣浮上來講話了,噗~
「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分擔計畫中的變化,分享變化中的計畫!」

尼斯 wrote:
節錄你重點男方並沒有...(恕刪)


這時你又在傳統了 ? 跟女方拿錢叫傳統 ?

拿了錢, 女方父母只能作客 ? 好不好笑啊 ?

房間少 , 為何不是男方父母讓出來 ?

雙方父母輪流住2週 , 不是更好 ?

你口口聲聲的說是女方計較錢 , 男方計較的更徹底 ,

怎麼你都沒看到 ?

岳父母不住女婿家 , 也許是女婿的問題 ,

如果有留房間給岳父母 , 他們何必不住 ?

如果女婿作人成功 , 即使打地舖 , 岳父母也肯住啦 ,

老是把岳父母當客人 , 岳父母會願意去住才怪 ,

不用把什麼事都推到傳統上去 , 傳統不是這樣用的 ,

更不是有利就套用傳統 , 沒有利益的就用現代思維 ,


看完大部分討論串的結論:

1. 男人不可靠

2. 有擔當的男人還是有 可是好像已經很稀少
(家用房貸一肩扛)

3. 如果結婚只會讓女生生活更差 那還是單身好

4. 自己趕快存錢 用自己名字買個小套房 比較實在
尼斯 wrote:
你這論點就奇怪了,不思考女方對與公婆住反彈到房貸問題,
反以這談欺騙,女方在不付房貸就願與公婆住又是什麼心態.
你拿這事用欺騙設立場抹黑,無理由辯解,跟你談什麼

你又來了,看清楚紅字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男友論及婚嫁,女生72年次,男生69年次,交往二年
男女方家境都算小康

男方最近想買房子,因為原本住的房子舊了,而且家裡附近比較偏僻,想換到比較熱鬧的地方住
也看中了一間約1000萬左右的房子
男方跟女方要求說,希望能一起負擔房貸,女方也答應了,但女方希望房子名字能登記二人名稱
男方也說ok


之後男方提到時買房子後是全家一起住,也就是要跟公婆住
女方開始反彈了,女方認為我要跟你一人分一半,但是公婆卻要一起住
女方一直認為若住公婆的房子跟公婆住是ok的,但要花一半的房子費用卻要跟公婆一起享用她不能接受
...(恕刪)

若男方不買房,不堅持為了節省上下班時間
大家都省得在這嘴炮了

這是樓主發的第一篇文節錄,定義很簡單
與公婆同住,女方可以妥協這點你有疑問嗎?

買房決定前,告知女方一人負擔一半的房貸,女方同意了
其後告知女方,公婆要搬來同住,這點基於共同持有的法律條件下
女方沒有權利拒絕嗎?
更何況,公婆不是沒地方住,房子也不是租來的
我們看一下,若新房距離男方公司近,表示回父母家來回多少時間
有必要非接來一起住嗎?
這就是你要說的孝順?還是傳統?

是不是抹黑,不用我說,公道自在人心
辯解無效,是因為證據確鑿,大家都看的很清楚
所謂的算計,也不過就是如此罷了
在婚姻中兩人要妥協的地方多著呢?
只是在身分地位上要傳統,在財務上要公平,這你說了算?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尼斯 wrote:
節錄你重點
男方並沒有不讓女方父母住家裡,他考慮是房間少不適長住.
大家因此認為他反對,
我看法是依傳統家以男方為主,女方父母住男方家是做客,
如果今天他們是買10房別墅,有房間少不適長住狀況嗎?
問題結在這裡.
你有家你持家你有你考量,這版男方他有他打算他有他考量,
這可以理解.
我有家也有小孩,幸運一點是家有多間房間,但我丈人比我拗,
上台北一定住他兒子家,不住女婿家.只來看看過,瞭解他女兒生活的環境.

不節錄了,我連最後.都給你保留
是阿~女方也不介意婚後住婆家阿
幹麻買房子
男方爸媽也有房子阿~還是不用貸款的喔
不住放在那幹麻~租?
那租金為什麼不拿來付房貸~這樣兩人的負擔不是減輕更多

你給你爸媽的孝養金是跟你老婆拿的嗎?
你爸媽是你老婆花錢養的嗎?
開什麼玩笑
不好意思,更動了你的文章色彩~紅字是錯別字

男方他有他打算他有他考量
我們都看到了阿,所以才砲他阿~你跑來湊什麼熱鬧
他打算拿老婆的錢養公婆,自己的錢留著自己用
大家都看的很清楚阿,不用你費心解釋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lilicocokh wrote:
看完大部分討論串的結...(恕刪)


覺得女人不能娶
娶回來好像只是男方過得更差而已
什麼都自己來何必還要多一個包袱
而且婚前也沒見女方對男生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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