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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先別結婚,或先別買房子 +1,
1. 為何因男方付房貸,屋主就只能登記他名下,難道不能登記兩人,甚至直接登記給女方?
雖然登記誰的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但還沒結婚就如此計較,將來呢?(還是現在其他男生都太好欺負了?)

2. 男方月收入4萬,花2.5萬繳房貸,加上奉養父母、本身生活費,
有可能已是赤字,到時錢不夠,或臨時有急需(紅包、出遊、臨時開銷...)
在男方已無存款(全付頭期款)的狀態下,女方勢必仍將承擔不小的經濟壓力,但卻仍需背負不分攤房貸的惡名。

3. 男方曾說過,搬出老家後,老家會出租,租金大約多少?這筆錢會如何運用,
是全部給父母,還是拿來補貼房貸?男方父母是已完全無收入、存款了嗎?
既然要談、要如此計較,那就先把一切都講清楚吧!

4. 女方一旦懷孕、生小孩後,即使由父母幫忙帶,但小孩的生活費,還是由女方全權負責嗎?

5. 除非老家已無足夠生活空間,否則建議,結婚後先住老家,先看女方與兩位老人家是否能融洽相處,
否則,搬進新家直接住在一起,一旦女方受不了,要求離婚,男方勢必無法承擔如此重的經濟壓力。
jog1104 wrote: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所以以後就是由女方負責家用,等到有小孩後男方再每個月拿5000左右出來養小孩
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恕刪)

這樣來看還是討個老婆來幫夫家付錢的吧~

房貸男方出,房子歸男方名下。女方嫁來,要拿存款照顧夫家的生活開銷,最後落得什麼也沒有!
更扯的是女方的家人怎麼辦?女方的父母就沒人理了嗎?還是叫女方父母吃老本過活?有誠意的男
人,應該是房子及生活開銷自己盡全力負責,房子也登記在夫妻倆人的名下嘛!(沒錢還想買新房)

怎麼看男方這算盤也打太精了!娶個女人來付錢順便照顧家裡老小!說真的我的女兒要是以後也遇
到這樣自私的男人,我會要她想清楚,別嫁去人家那過著像背債的生活!

經濟獨立就好了
男方要買房子就買,登記在他名下........要怎麼用就怎麼用
負擔不起就住父母家

101stAirborne wrote:
房貸男方出,房子歸男方名下。...(恕刪)

不是吧....是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

不過從文章看來,女生壓根不想跟公婆住才是真的......
但沒有公主病

結論還是分手吧
CKYEH0510 wrote:
不要自作聰明,什麼硬...(恕刪)


我會問清楚 針對問題解決

1.不爽我帶妳出門玩 >>>請演戲忍一天 不然別人會以為家庭失和
2.看我媽不爽找麻煩 >>>請演戲忍一天 不然別人會以為家庭失和
3.我媽身上真有臭味 >>>說不一定對啥味道很反感 因為女人香水噴太多也很臭 密閉空間同坐一車很薰</font>你老婆都沒憋在心裡 坦率說出她的感受 你卻憋在心裡氣 豈不是自找罪受?

我 阿罵 出門都很喜歡噴一種明星花露水 我阿公要抹髮油

同車真的會薰到頭暈 外加開車走山路真得會想吐

如果是我 應該臉色也很臭 暈車暈到爆了


吐司羊 wrote:




我會問清楚 ...(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啦
我其實有針對問題跟老婆試著談過了

你說的演戲挺有道理的
我結婚後發現其實演戲真的很重要
演的好也可以演出快樂的人生

回歸原版友問的問題吧!



金銀花 wrote:
我贊成分手的原因是因...(恕刪)

雙方談條件來條件去,日後勉強在一起,只是讓離婚人數增加兩人
計較來計較去只是成為日後爭吵不休的來源
其實就現在社會大家都太保護自己,常常自己一不滿意就馬上翻臉
離婚率亞洲第一其來有自
女方如果能力夠,就自己去買個小套房吧, 每個月至少承租也有8000~10000的收入
如果結束了單身生活,而未來的生活品質卻是沒有想像的好,
那.....
男方結婚的目地, 應該不是想把對方推入深淵為樂吧..?


還沒結婚,就在盤算女方的錢要如何利用...



jog1104 wrote:
12月8日補充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所以以後就是由女方負責家用,等到有小孩後男方再每個月拿5000左右出來養小孩
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

二方的收入,男方一個月約4萬,女方約3萬
男方是說,若二個人一起買房子,二人的存款加起來約300至400,只要貸600至700就足夠
分30年還一個月約還2萬5是還負擔的起,且現在房價越來越高也算是投資的一種

(若女方跟公婆住則女方不用付房子的費用啦!頭款還是由男方付,男方說他可以拿出200左右,
目前房子還沒決定是哪一間還在看,不過預計要買800至1000的房子)


是男方想要買新房子的,因為舊房子有三十幾年了,且比較偏遠,要到公司單程得騎車50分左右
目前女方還沒看過男方所看過的新房子,看房子的進度是由男方及男方爸媽看的
目前還沒買,還在看要買哪一間的狀態

男女都長的OK,不醜也不美帥,不過女方目前是還有1、2個人追就是了


結婚是男女方有共識的,因為都到適婚年紀了
女方怕年紀大生小孩的品質不好,男方則是父母在催婚


要算那麼清楚嗎?

如果要算,那男方跟本沒損失及誠意~

1.結婚費用女方不收聘金不給嫁妝,婚禮費用平分
男方賺到了
2.房貸男方付,也登記男方名下,生活費女方付,那女方得到什麼??
雖然房貸是男方付,但房屋算資產耶~
生活費女方付,但生活費是消耗,沒有實值價格,而且生活費也不一定比房貸少 (看地區及生活品質)

女方那邊,基本上不算賣女兒,算倒貼吧~

乾脆男女雙方各自去找另一個適合的人結婚

不然順便把離婚協議書也打好簽一簽好了~
CKYEH0510 wrote:
謝謝你的建議啦我其實...(恕刪)


jog1104 wrote: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登記男方的名字,女方出家用費....
男生出錢買資產,女生出錢支出費用...
十年後男生有一棟房子,女生什麼都沒有..
如果男生是這種沙豬心態,那儘快分手也是好事.....
但如果女生認為還是可以結婚,也同意男生的提議,請保留資金流向的證據...(例:先將家用費轉給男生,再由男生付款,)萬一有個什麼才能有個保障...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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