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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的媽媽咪阿~我跟我女友竟然是親戚.....

正妹?npnt!
請問到幾壘啦?如果生米已煮成熟飯,那就繼續看下去...
不過如果結婚的話,最先發現的缺點應該是會發現禮金只有大多數人的一半吧?
說實在 這真的是5個字的本土劇翻版

原來 他們編劇不是瞎掰的阿........

樓主大大

您想太多了啊

一表三千里

更何況您跟你女友的親戚關係遠到已經快沒關係了

根本就不算亂倫啦





邪影 : 天上星多月難明,地上人多心難平,是非曲折終有論,善惡到頭須現形。
夢之痕 wrote:
那是給因「收養」關...(恕刪)

tammychen wrote:
前提是 有收養關係...(恕刪)

謝謝兩位的說明

但再仔細看過條文, 還是有疑問欸...

應該是要解讀成
1. 但 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 及 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還是
2. 但 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如果是1的話, 是可以結婚的, 是屬於六親等的旁系同輩份, 也就是六親等表兄妹
如果是2的話, 前提是一定要有收養關係存在

但這裡有二個問題, 就是如果是以2的解釋

1. 為什麼會重複規定 收養的四親等 跟 收養的旁系六親等 的關係?
而 收養的四親等 亦並未明確指出是直系或旁系, 是否就是不分直系旁系?
如果是的話, 那不就與後面的六親等旁系重複規定?
且不就會變成旁系規定六親等的限制, 比起直系的四親等還要嚴格的矛盾狀況?

2. 為什麼前半段 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 未加有血親的文字, 而後半段旁系加有血親的文字?

這兩點實在搞不清楚, 請各位前輩釋疑, 謝謝...
今天...
我發現一件事
我跟我男友竟然是遠房親戚
(PS:我是男的)
他的阿罵
是我外公的弟弟
請問
這是旁系幾等親呢??
假如
真的有以後
能結婚嗎??
我現在
是說別想太多
順其自然的在一起
開開心心最重要!! 哎!
命運!真是造化弄人....

HelloJason wrote:
今天...我發現一件...(恕刪)我跟我男友竟然是遠房親戚
(PS:我是男的)


no problem
還是去詢問長輩咖實在

小弟以前有交過 同姓的...

而且她住的地方跟我遠房親戚很近

也在擔心 後來查證 他爸爸本來不是姓那個姓 才得以安心


不過最後也沒在一起= =

Lutz wrote:
但 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 及 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有時法律條文也瞞搞笑的

寫了一堆沒人看懂的文字

難道連舉例都不行嗎?

你→你父親→你阿公→你曾祖父←你伯公(她外公)←她母親(你伯公的女兒)←她

我到現在才曉得 6親等的6意思

連幾親等 都很難算的出來


好HIGH的劇情唷
突然腦中閃過你們再XX的畫面
好刺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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