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把買給她的禮物也收回來吧~~~
這種女人不值得你為她付出任何東西,當然時間也過去了,所以就把錢給拿回來就好了。~~~
說句難聽的,會不會在你下次和她做愛時喊出他的名字都有待商確了。
留戀什麼呢?
話說這種事我也有過經驗。
前女友小我四歲,我大一時她才高二(反正就是認識,就別再問了~~~

我們在一起兩年多,在他重考大學那一年,我們仍然在一起,但那時侯已經有一位同班同學在追求她。
聽說是每天晚上下課都會載她回家,免得她還要等公車搭公車的。
我不認識他,她也曾對我說他對她很好,她也說就只是朋友~~~~
直到某一天,她發了封簡訊給我,說她也覺得他不錯,她對他蠻有好感的。問問我覺得呢?
我覺得呢?~~~~~
我覺得,在妳心裡這麼想的同時,妳心裡早就有了答案了,我不想當王八,更不想戴綠帽。
妳走吧~~~
以上是我自己的親身經驗,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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