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以大家的論點~這樣的女生是可以共度一生的!!(10/1板主已更新 )

嗯....我也認為板大確實不太適合這樣的女生
私下運用共同基金,是板大的不對,
如果我是女生,我也會有被欺騙的感覺

一開始願意和板大有共同基金,這表示女生是有和你共組家庭的意思,也是完全信任你才這樣做
而那30%也不是要請板大你用在股票投資上的吧?相對你對她可能就....
現在要你還錢,或許是因為你的做法讓她生氣,也或許她是為了保存你們的共有財產
也或許對嫁給你這事要再思考思考.....

總之錢還了才是根本之道,熄滅足以燎原的星星之火,別再擴大事端

janus huang
-->小弟跟我女朋友已經很穩定的走了三年
我跟太座結婚5年了,我不敢動她的錢,除非她借我。

三年=可以動她的錢?樓主自動延伸聯想的能力,還真是強!!
婚後搞不好把對方賣了。

今天是女朋友,還"可以"來這邊講講;換成是地下錢莊,這整篇文章就好笑了。
「我從頭到尾都是要還錢的..我只是不懂 "地下錢莊"有必要這麼咄咄逼人嗎?
我是覺得我是真的沒有閒錢還"地下錢莊","地下錢莊"逼我 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還了再說吧,有些事用嘴巴講講,都是假的。
不然寫張本票出來,證明你的"決心"

她拿去生利息是她的事,拿去大海灑也是她的事。

是,我不敢動太座的錢,也許我是懦弱,但樓主絕對稱不上負責。
"立刻"還錢,才是勇敢負責的展現。
www.BerryLee.idv.tw

我覺得~ 2個人在一起 就是要互相扶持

在你在股票被套牢~ 她卻又補你一槍~

只想顧好自己!!


這樣也太自私了吧!!


在你面臨這個困境時~ 她應該要支持 幫忙你 才對.....



交往的定義不是這樣嗎? 還是只為了玩樂......







偷挪用共同基金 就是不對

而且還是要分手的冷戰時

還錢 才是正途

我跟女友也有共同基金

女友有拿去投資 都一定會問過我的意見

大方向我覺得OK 也不會阻止

頂多提醒她一些我比較CARE的點(動用基金的比例 或是 長期、短期的選擇)

重點是 詢問我 那是一種基本的尊重

樓主這樣偷挪用 根本就打破了兩人的互信機制

這樣還敢上來問 這個女孩合不合適? 這會不會太超過了!!!



koichi1629 wrote:

我覺得~ 2個人在一起 就是要互相扶持

在你在股票被套牢~ 她卻又補你一槍~...(恕刪)


兩人交往是要互相扶持沒錯

但是 在樓主這個案例 完全不適用
\( ̄︶ ̄)>...


感謝~樓主的提醒!!

版大 自己要反省一下摟!!!



我跟女王 也走過快6個年頭.....


錢的事 還是不要掺雜 在感情裡 會比較妥當一點!!
一開始就不該有啥共同基金吧...

又還沒正式娶進門...各自管理各自的錢不是很好

現在不就什麼事都沒了...賠到脫褲子也不干女方的事

各有各的財務自由不是很好嗎???

共同存一筆結婚基金實在是讓我很匪夷所思的事

未經女方同意就自行把9成的共有基金拿去買股票

這種行為就應該不需要再多廢言了吧
自己的意見...樓主莫怪,不喜就笑笑吧

1.結婚前最好不要牽扯到錢的問題,若不得已請白紙黑字說清楚....

2.上面有位說地下錢莊的例子,這說法很不錯,但是我第一個想到的是直銷,
好像也都是這麼信誓旦旦的對自己的投資掛保證,今天要是股市就這麼沉下去,或是固定在那裡呢?
套要套多久?自己想想吧...

3.要是我自己反而會想請對方想想您下的這個標題,然後角色換一下...
很多事情,不是人殺了再說對不起就可以的,即使那是最親密的另一半....
當然不可能走一輩子,光是你先動別人的錢沒告知!
他要把錢拿回去也沒錯! 不是你認為可以獲利就可以單方決定動錢的!
所以你錯了,2人的觀念差異也很大,當然交往下去或許要再多溝通吧!
不是叫你砍掉重練,而是對方要把你砍掉重練的機會大一點,才會想把自己的錢拿回來!
去想想對方的想法吧! 先不論什麼法理情,就設身處地想想就好囉!
根本就不該有那個共存帳戶存在.即使結婚也最好不要.股票最好各玩各的.這是我的體悟.我母親初入股市,(也是公務員退休).叫我爸的戶頭讓她用,兩人共用一個帳戶.股票買了套牢,以我媽那個公務員特性套一點就嘰嘰叫,整天吵著叫我爸全部出清.當然賺的時候就很得意.我爸有時工作忙沒時間幫她掛單.她還是每天問我爸"賣了沒".最後我給我媽一個良心建議.你自己去開一個自己買賣,又不用看人臉色.我寫了張掛單買賣的下單詞給她.得...從此大家耳根清淨.但是被慘套的反而是我爸,我媽被套的反而少.樓主可知道為何.我爸玩股超過15年,多少有點心得.總覺得被套很深,現在賣一定賣最低點.他不甘心.甚至一路加碼到底.我媽則是賠點零頭就像世界毀滅,因此反而賠得少.女人的保守不見得是不好.這點我深有體會.她逼你還錢,也許是對你處理這個戶頭的態度極為不滿.是樓主你錢還清了也許就吹了.無論如何.先把錢還她吧.以後不管是不是跟這女人.錢的事情一定要各自獨立.
股票本來就是賭博(我指在台灣)
你把你們兩個共同的存款拿去賭博,而沒有經過你女朋友的同意.
基本上你女朋友沒有告你就不錯了.

不過基本上你女朋友應該不會在信任你了.
他應該會認為,這種觀念的男人可以過一輩子嗎?
如果將來你們兩本來要拿來買房子的錢
又被你拿去玩股票,又被套牢.
那怎辦..
如果將來小孩的教育基金,又被你暗中拿去炒股票
那怎麼辦.
我覺得你女朋友還是快快離開你比較好.

不告而拿就是偷,
而共同存款不告而拿..就是侵占..
我覺得該是那女的上來發問.
這種男人適合在一起嗎?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