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太座結婚5年了,我不敢動她的錢,除非她借我。
三年=可以動她的錢?樓主自動延伸聯想的能力,還真是強!!
婚後搞不好把對方賣了。
今天是女朋友,還"可以"來這邊講講;換成是地下錢莊,這整篇文章就好笑了。
「我從頭到尾都是要還錢的..我只是不懂 "地下錢莊"有必要這麼咄咄逼人嗎?
我是覺得我是真的沒有閒錢還"地下錢莊","地下錢莊"逼我 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還了再說吧,有些事用嘴巴講講,都是假的。
不然寫張本票出來,證明你的"決心"
她拿去生利息是她的事,拿去大海灑也是她的事。
是,我不敢動太座的錢,也許我是懦弱,但樓主絕對稱不上負責。
"立刻"還錢,才是勇敢負責的展現。
www.BerryLee.idv.tw
而且還是要分手的冷戰時
還錢 才是正途
我跟女友也有共同基金
女友有拿去投資 都一定會問過我的意見
大方向我覺得OK 也不會阻止
頂多提醒她一些我比較CARE的點(動用基金的比例 或是 長期、短期的選擇)
重點是 詢問我 那是一種基本的尊重
樓主這樣偷挪用 根本就打破了兩人的互信機制
這樣還敢上來問 這個女孩合不合適? 這會不會太超過了!!!
koichi1629 wrote:
我覺得~ 2個人在一起 就是要互相扶持
在你在股票被套牢~ 她卻又補你一槍~...(恕刪)
兩人交往是要互相扶持沒錯
但是 在樓主這個案例 完全不適用
\( ̄︶ ̄)>...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