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1.5萬太少我結婚18...(恕刪) 那就是你一個月給老婆7萬的零用錢,買衣、鞋、包、美妝保養---等行頭哇靠!不戴花大大你真有錢照你這種標準全台灣可能有70%的男性都不用結婚了連我老爸在內我老爸一個月也才給我媽3萬現今台灣男人一個月可給老婆7萬零用錢的少之又少難怪女人寧可不結婚自己賺自己花至少還可以擁有人生自由、財務自由、行動自由
Changeo wrote:大概就是感覺有些愧疚,但是也無可奈何的樣子吧剛又討論了一下,借的利息都很高有轉增貸,也有信貸我打算直接環完讓她對我分期付款,不然這樣真是沒完沒了打算理財的錢現在變成還款錢,這真的不太好受(恕刪) 我覺得這樣很好,讓老婆也負一些責任又可以幫老婆節省信貸利息那老婆可以謝主隆恩了如果老婆和你溝通後願意分期付款,那樓主算是成功解決這次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