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kerday wrote:所以想到替代方案是…幫他們找租車行,至少表達想幫忙的誠意。 既是女友 租車的錢 可能就要幫他們付了? (看他們平時習慣啦!有些人 要是被付錢 會氣炸了! 一定都自己出!)理論上 若不想外借 就不要外借。雖然我也有兩台車 (但也不想外借!) <===[因為很多人 很市儈! 所以我只好特地補上這一句 ]只是後續會怎樣影響到你們的感情,這就未知數了
就說跑長途前去保養廠查到大問題 ,車送去保養廠放個幾天 ,多拿點錢讓你女友自己去租台好車 ,比你的車還新款就行 ,別用自己的名義租 ,這就算人情做到底了 ,講明白點對方只是"女友" ,真要分手你能說什麼 ,這種無腦挖洞讓你跳的真的是好對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