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ng1978 wrote:2.女友心狠下來,將來有狀況時也只提供有限度的幫忙(比如一個月孝親費上限10,000)。 我覺得第二點是最佳解,當人子女孝順天經地義,能力範圍內拿些家用回去也沒什麼,但是要把自己的考量點直接攤牌講清楚雖然很現實,但講開了比較好要嬤分手、要嬤就是得取得共識兩個人八萬多,實在也不多,如果還要有房子、孩子,經濟上也算吃緊。
luke_du wrote:夫妻有革命情感,同甘(恕刪) 沒阿我就認識一位 老婆應該在他沒什麼錢時 跟他一起 共苦...後來賺了那麼一點點小錢 當然有機會 就是要找 貌美的把黃臉婆氣到半死!然後我應該 當成什麼都沒看見!如今 搞不好 還清閒許多!
四萬多...這你確定未來你老婆沒工作帶孩子時你能養的起...?真有勇氣...最後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認真說門當戶對這句話絕對沒錯兩邊家境教育經濟差太多注定沒好結果你今天問這問題代表你自己都有疑慮,請放手去找合適的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需付的責任,不平衡就會流到下一代、負擔自己的加上上一代加倍奉還,除非你為人中之龍,否則錢的事你會很痛苦,一邊親情勒索、一邊付錢;沒錯,只會像無底洞一直丟,不可能回饋(別想另方忽然暴富)但……人總是想要親身體驗,不然就枉費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