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身邊親身經歷:1.長輩說:媳婦有生孫子女才能分男方家產,否則就不能分。另一個是:2.男女雙方婚前已說好不生養子女,因此男生在婚前就將家產全部過繼給親弟弟(有生養孩子)。聽到第二點時覺得怪怪的,女生都不會有異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