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 那約束配偶不准和他人交媾還能合理嗎?
你聽不懂嗎?
沒有要約束喔!
要去就去,去之前先講,離婚再去可嗎?
或者是沒x覺得自己敢去卻不敢講,敢做卻不敢承認,那我就不行了


Shirley6790 wrote:
你聽不懂嗎?
沒有要約束喔!
要去就去,去之前先講,離婚再去可嗎?
或者是沒x覺得自己敢去卻不敢講,敢做卻不敢承認,那我就不行了

Shirley6790 wrote:
我說的是如果一段感情還需要契約的束縛,那就顯得可悲
即使沒有結婚,就算在交往當中,喜歡別人就先分手再去,互相尊重,而不是先交往以後再來兩邊糾纏不清
或者是沒有x的人,存心想要欺騙別人,那我就無法認同他的自由了
墳墓是兩個人一起堆積出來的,儘管只在交往期間,也有可能已經成為愛情的墳墓,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