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得得 wrote: 你留言內容的某些用詞有觸犯刑法309公然侮辱...(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刑法309條、310條的構成要件?個人認為並無構成妨害名譽,牽強一點可能勉強構成誹謗的要件,但實務上檢察官肯定是不起訴處分
啾啾和獎獎 wrote:對啦對啦!現在25...(恕刪) 看完你留言雖然當事人看的一定不舒服但我認為很實在一針見血說說我好了爸媽曾說自己如果無能力沒辦法養家活口那就不要婚不要帶別人的女兒來受苦我基中放牛班畢退伍回來才知道讀書拼死拼活考上夜大半工半讀唸完考上代書考上書記官後來辭職當立委助理等等工作因為我想要將來能成家立業所以告訴自己要能有個足以安身立命的工作所以高中荒唐三年從22歲起到穩定下來是34歲高中3年的鬼混退伍用12年來補開版的現在二十多歲薪水已經是我月薪我只擔心真讓你婆考上如書記官這種幾乎每天加班的工作你是不是會又上來發一篇老婆因為工作不管家庭不顧孩子甚至因為工作忙顧孩子累沒跟你做愛冷落你上來發勞騷甚至幹醮老婆的文男人賺錢養家為主顧家為輔女人照顧家庭為主賺錢為輔如果都有工作就是一人一半家事與照顧孩子你老婆要顧家要煮飯顧小孩還要唸書考上為你分擔家計你真的該成熟點不要抱怨多點體諒愛老婆不是在版上說多愛他多疼他是你在現實生活中能對他多少體貼關心與同理心而不是他沒依照你的預期讀書就發牢騷如果你曾考過試我是說國考那是條什麼樣的路沒經歷過不會知道我婆認識我時說他也要考繳了三萬多上三個月課放棄為什麼因為很苦很苦如果這樣說你還不能體諒那我只能說保重或許角色對調你考試顧孩子做家事他幫你上班過現在你的生活三個月就好經過三個月後他的生活你再來感受一下他目前的痛苦壓力或許你就不會只有抱怨了
蔡得得 wrote:小弟今年25Y,已結...(恕刪) 若有心帶職也能看書準備考試,還有考公職非常艱難,況且非本科的讀起來更吃力,朋友的老婆努力了三年考上書記官,結果做大約五年就不做了,因為壓力很大常常加班到半夜2-3點才回家,早上八點又有其他案子要跟,這種日子算家常便飯,且薪資只有3萬多
summer1989 wrote: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刑...(恕刪) 我認為「媽寶」是有構成刑法309條喔!也曾有被起訴的案例,只是法官判無罪,法官認為「媽寶」指的是孝順、聽從母親,但任誰被說媽寶都會覺得是貶義吧?
蔡得得 wrote:小弟今年25Y,已...(恕刪) 1.在這年代 太太還能一同賺錢養家 已經非常難能可貴。2.以我好友小月月年輕時的觀點不先存一千萬台幣 不敢交女朋友不存到兩千萬台幣 真心不敢結婚。畢竟在台灣 所謂照顧家庭這事 都是男主佔大部份責任!3.剛看了樓主舊文好奇請教為何那麼早結婚?(就像我上面所言 好友小月月覺得自己手邊沒兩千萬台幣隨時可支用 真的不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