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0324 wrote:跟蹤者
不管道德感重不重都可以進來聽妳分享故事呀
以時間點看,給跟蹤者line在去年暑假,跟他甜言蜜語、分享心事、也是在前...
會不會其實是老公先發現妳跟男生曖昧...所以才跟別的女生曖昧..



不能說是愛慕者嗎...

喬大叔 wrote:
嘴巴說不要...身體...(恕刪)
茉莉~* wrote:妹妹此言差矣...
標語有標示,說道德感重勿入了。
大家語氣都好嚴格哦
樓主水水分享完,抒發心情完,保險是刪除。
免得事情越描越黑。越來越複雜化。
除非你想清楚不要老公了。才把事情弄複雜。大不了分開。
如果還沒有這個想法,就還是和老公溝通,不要互相報復。
而且對第三者也不好和不公平。
誰都不想當別人的備胎。我想大部分人的心情是這樣。
萬一第三者因為時間久了,壓抑還是感覺不平衡還是覺得被利用當心理垃圾桶還是啥,由愛生恨都難說,報復。三個就一直在糾結。或者只是單純互相取暖,結果有新女友,你的家庭問題,老公沒有檢討自己,只檢討你。更倒楣了。
我是覺得如果小孩長大了,老公喜歡和別人曖昧,就分開好了。比這樣互相報復好。
如果小孩還小,還需要爸爸的愛,對小孩也不錯。就協議抓到一次罰十萬。
累積多了也可觀。
到時候小孩長大了,無牽掛了,也累積一些錢再身邊,就離婚。就不用再礙眼看他老是曖昧。然後看有沒有黃昏之戀。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