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魯尼魯 worte:
婚後跟父母及哥哥同住(父母買的透天
尼魯尼魯 worte:
小孩日漸長大,想要自己的空間。加上男女有別,也是該分房睡的時候了。
但是家裡的房間不夠。總不能要求父母搬出去吧(父母還很健康且抗拒養老院)
當然不能,
憑什麼父母買的房子,為了自已的小孩,居然想到要父母搬出去?甚至要自已的哥哥搬出去?
尼魯尼魯 worte:
現在養小孩成本高。他也無力再買房
尼魯尼魯 worte: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請哥哥搬出去,自己照顧自己。
婚是K君結的,
孩子是K君生的,
無力買房也是K君的問題,
要論繼承,房子哥哥也有一半,憑什麼要哥哥搬出去?
他不離開就說他擺爛,
事實上爛的是K君好嗎,
自已能力不足就開始算計身邊的人,
拿個小套房就想換整個透天完整的產權,還真好意思開口,
最少也要拿錢買下另一半的產權才是。
若覺得日常生活吃虧, 大可叫哥哥自理,更可向他收費,
但還輪不到K君叫哥哥搬出去,
真要說不負責任,
在負擔不起的狀況下,明知家裡空間有限,
還選擇結婚生子只能賴在家的K豈不是更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