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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準備結婚買房男方家只出30萬還被嫌死愛錢~能嫁嗎?(536樓有結局)


zaq0930 wrote:
本剩女已經39歲男友...(恕刪)


你也沒先付了400萬阿,本來就是盡力而為,就算你全出好了,養孩子何止400萬? 要計較這些早點分一分吧

zaq0930 wrote:
想說男友對我還蠻百依百順
應該報答他幫他生個孩子...(恕刪)


哈哈 生孩子 當成報答!?

生孩子很簡單, 身體好一定不是大問題

但是養孩子可需要大批的精神跟金錢去堆積出來的

這可不是禮物, 拆開說: 好可愛啊, 玩兩下後膩了就放在一旁也沒關係的那種

生孩子要完整的精神準備跟金錢準備, 沒有的話你準備被孩子玩.....
樓主好,
小妹之前也有類似的問題,
狀況並非完全一樣,不過後來跟男友達成共識,
既然兩人認定彼此,「那就以兩人共同規劃為主,雙方家庭意見權作參考」。
畢竟人生是屬於自己的,理論上不會被原生家庭束縛一輩子。
但如果兩人真的無法取得共識,或者對方家庭對您的態度並不友善,
也許要請您男友自己作個決定了,您也可設個停損點。
小妹是屬於很討厭看人臉色的類型,因此在財務方面盡量自己出錢,
說句難聽點的,「必要時你們家的人休想踏進我家一步」。
(相信這句會被很多人砲,不過這是小妹的真心話)
對方家庭出錢,就會覺得能表達(或強迫你們接受)意見,日後事情只會更複雜……


zaq0930 wrote:
本剩女已經39歲男...(恕刪)


真心覺得

因為oo而在一起的,不長久不意外

雖說勸合不勸離

但妳要是我家人,我會支持放生吧!!!

先不管剩女不剩女的問題,我真心覺得,女生年紀大又怎樣

女生不應該一定要靠男生,自己一個人沒有比較不好

而且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一個真心愛你的男生

男女交往,就我對觀念來說,是2個人的結合,不是2個家庭的結合(當然這點在華人社會很難被認同)

我覺得在一起,要不要辦婚禮、要不要生小孩都是你們2個人說了算

不用管長輩意見,除非該長輩要出錢辦、出錢養

不然不用管他們

我常跟女生的朋友說華人女生結婚三步曲

沒交往的就會叫你快點交一個

交到了之後就叫你快點結婚

結了婚就會要快點生小孩

這就是三步曲

還沒完,還有外傳!

要是生不出男生,就再生,再生不出來

會鼓勵他兒子去找小三生一個

說到底,男方家只是想要傳宗接代

華人社會就是這樣可笑

你先問問你自己,你跟他是真愛嗎?
還是只是為了生小孩
你真心想生嗎?雖說女生有年紀問題
如果有想生,當然還是快點生好
如果沒有的話,真的不用為了這樣的原因就草草找一個搞不好根本不愛你的男生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zaq0930 wrote:
本剩女已經39歲男友...(恕刪)


1. 房子往後房貸誰付?
一起付就共同登記合理..
2. 到了這年紀兩方存不下 2~300W.. 這有點..你自己想想.
這部份問題在於雙方或雙方家庭..
也不一定出於自己的方面,因為我也見過錢都拿回去養上一代的..
3. 建議就獨立財產制,彼此互相扶持,要分也比較乾脆

zaq0930 wrote:
你這段話讓我淚崩了...(恕刪)


樓主建議您順著您的感覺走,相信PO文時你內心已有定見,不用懷疑.

當男女論及婚嫁時,雙方家長都會為自己小孩著想沒錯,如果你們兩個當事人面對這人生的第一關都沒有共識要解決的話. 結婚後離婚

也是時間問題, 結婚後鳥事只會比交往時多不可能減少. 40歲了連50萬都要家人同意? 可見家庭地位多卑微, 以後您受委屈還指望

他嗎?

我本人是勸和不勸離的, 但是你們還沒結婚, 真的要好好想清楚, 窮日子不好過, 單身一個人不見得就不好, 引發社會問題才罪孽

深重.
其實這個狀況很簡單
就是雙方經濟就不好
才會需要考量來考量去的

當初以不生不婚為前提
現在就不該拿傳宗接代來當理由

雙方都怕生小孩,買房子的負擔壓力
表示婚後一定更難過
那不如就分一分了
長痛不如短痛

樓主再找個合的來的,不婚不生的
或是一起打拼,賺錢,存錢
等合適的時機再買房,生小孩

人生很多條道路,選擇權在妳~~
但~~要承擔後果的也是妳!!
好好想想吧~~
結婚細節是願打願捱
講的是情
若要談理論道
樓主早已知曉
無需贅言
但無論如何
女人還是要多愛自己一點
別太委屈自己了
你是不是 結婚前 都沒見過男方家長?
不然雙方有常在互動的話~不應該這麼勢利..
況且你們都住在外面,而且還是婚後買 根本沒差吧 離婚也是雙方的

zaq0930 wrote:
本剩女已經39歲男友41歲因對方有傳宗接代壓力但兩人要各自養原生家庭根本養不起孩子現在還在租套房因此交往3年多一直不敢婚男方父母開出最後通牒今年不婚就分
心想結婚花費不貲乾脆把大小聘、婚宴、婚紗、全都省下來先買小套房畢竟生了以後可能就要租屋一輩子不如先為未來老了後打算請男方回去和家人說把這些錢請他家幫忙出買房頭期50萬其餘頭期和房貸我來扛孩子就讓男方養
未料男方家人很堅持要買2人名字(不願只掛女方名)還殺價到30萬甚至罵得很難聽說很會計較只是為了錢根本不愛對方被嫌死愛錢房子總價400多萬男方只出30萬而且還把辦婚禮錢省下來直接登記這樣竟然還被嫌棄??!!
心裡相當藍瘦香菇原本開心要準備步入人生下一階段夢碎想請教大家到底是誰有問題?


是炮友還是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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