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伙食一個月吃一萬五我不覺得很貴。另外又不是自己煮就不用錢。
實在不用吧 女生不會煮飯這一點拿上來讓大家公審。
還有你又說他不會煮又說一個月水電瓦斯要1500。我覺得估得有點多啦。
還有在有卡債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辦健身房會員。 還是健身房會員是你的呢。 三隻大狗又是誰養的。
你老婆的信貸,他自己現在處理好好的。你就讓他自己去處理就好了。
如果你認為這是你們兩個結婚後的共同花費, 如果你覺得這樣的花費太高
,就請和你的老婆一起討論想辦法。
而不是把兩個人的花費全部賴到另一個人身上, 說我好勵害一個月賺六萬但娶了老婆一個月要花八萬。
其他花費如果撇除出去租屋23000的話,8萬減兩萬三大概5萬7,那你平均月薪6萬,自己現在也是月光族啊。有很了不起嗎?
這些開銷大多也是你自己用掉的,因為有娶老婆就要給老婆分擔額度嗎。
我覺得當你老婆很衰。
小妹我是覺得,你們認識十七八年, 都沒有火花。現在應該是看兩個人年紀都大了,才想著湊合著用吧。
說真的啊你們要結婚我也不是很看好。
而樓主你看起來也自我感覺蠻良好的, 反正你自認為自己條件好。
和女友也才交往一年說真的我也不覺得會有什麼難分難捨的感情。
那麼女生要跟你分手,不也是正好嗎。反正女方又不會煮飯,又不會賺錢,在你眼裡好像也沒什麼優點吧。
runner107 wrote:
認識17-18年,認真交往快1年。
3個月前在與她家人聚會時被問起結婚的問題,之後我們就開始討論生活開銷。對方不太願意在婚後繼續工作,但也不願意跟我的家人繼續住在舊公寓,問了對方喜歡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環境,租金與開銷約落在8萬上下,概略如下:
林口或板橋電梯大樓+車位+管理費: 23,000
電信費手機+電視/網路: 2,500
水電瓦斯: 1,500
健身房會員: 2,800
飲食: 15,000 (她不會煮,也沒有要學)
寵物: 7,000 (3隻大狗)
通勤: 2,500(我個人)
車保/稅金: 1,200/月均
車燃料: 3,000
對方卡債與信貸每月最低繳費: 12,000
其他開銷: 5,000..(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runner107 wrote:
小弟今年37, 月...(恕刪)
挖...樓主兩棟房 月薪6萬多
還會喊窮
那我只南部一棟房的怎麼辦?
我的建議是
你應該賣掉一棟
用來還清另一棟的貸款及還掉對方卡債及信貸
用這個策略再跟女友談看看
理由:
1.
婚前你倆收支:
你6萬多+房租盈餘 女友2萬6 粗估9萬1
婚後原本計畫:
你列的開銷合計7萬5 家人租舊公寓9千 開銷合計8萬4
收入:女友不工作剩你月薪6萬多+房租盈餘 收入合計估6萬5
這樣婚後每月負債2萬!
這還不算將來養小孩的花費
你說女方怎麼會想結婚???
2.你提出的改善方案
(1)先住舊公寓:省2萬3但女生不想=>每月開銷6萬初仍是月光族,養不起小孩
(2)收回一棟自住:少租金收入,而且增加每月貸款自付3萬=>每月負債多5萬以上!
看到現在,知道你女友為何提分手了吧?
她現在一人月光族好好的,只為自己負責
嫁給妳後變成兩人一起每月負債2萬以上
她覺得嫁給你 會讓兩人一起看不到希望啊...她也不想耽誤你,不忍讓你從兩棟房子6萬收入的溫拿,變成每月負債2萬的魯蛇
其實她還是為你著想的
這可以解決啊
你就賣掉一棟,用來繳清另一棟的貸款及對方卡債+信貸
如果是收回自住的話,這樣你婚後支出變成:75500-23000-12000=40500
加上家人住舊公寓9000好了 合計支出49500
這樣你還有閒錢養小孩呢!!!
runner107 wrote:
小弟今年37, 月薪6萬出頭,年輕時拼了兩棟房子頭期,目前靠租金養房,每月結算後還有幾千的餘額,無其他負債,目前在外租屋一般3房舊公寓,月租9000與家人同住。女友同年紀,月薪2萬6,與家人同住,認識17-18年,認真交往快1年。
3個月前在與她家人聚會時被問起結婚的問題,之後我們就開始討論生活開銷。對方不太願意在婚後繼續工作,但也不願意跟我的家人繼續住在舊公寓,問了對方喜歡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環境,租金與開銷約落在8萬上下,概略如下:
林口或板橋電梯大樓+車位+管理費: 23,000
電信費手機+電視/網路: 2,500
水電瓦斯: 1,500
健身房會員: 2,800
飲食: 15,000 (她不會煮,也沒有要學)
寵物: 7,000 (3隻大狗)
通勤: 2,500(我個人)
車保/稅金: 1,200/月均
車燃料: 3,000
對方卡債與信貸每月最低繳費: 12,000
其他開銷: 5,000
列出開銷與討論彼此經濟狀況之後,我問了對方為什麼欠這麼多錢還可以去年出國旅遊,對方態度是說我憑什麼質問,當時我們沒有交往,而且加上是用分期也早就付完。雖然她說的沒有錯,我也為了我的質問道歉,但自此之後,對方態度愈趨冷漠,並且說我這樣的開銷和預算其實婚不用結,孩子也不用生,我說先住舊公寓,一起把卡債和信貸債務還清再找新居或是收回其中一棟自住(每月貸款30,000), 她說我對事業態度沒有企圖心,最後於兩週前提出分手。我雖然沒答應也還在試圖挽回,但她只是愈來愈冷漠。
我不懂的是, 我從沒說過不娶或是不幫她負擔債務,其實交往後的6個月我每個月都還給她3000-5000的零用金。交往前她已經知道我是一般上班族,家境一般,是到頭來我這樣對她來說真的太窮,還是我態度真的不夠積極給不了她安全感,還是...有第三者出現的可能嗎?我問過她,她說沒有,但是可惡的第六感告訴我她在欺騙...
自己的朋友們是說,不管有沒有第三者,我們之間對金錢的觀念有很大的落差,已經構成分手的條件,但我想想,債務不算大,幾年就可以解決的事,不應該會演變成今天被分手的下場。所以想聽聽版友的意見: 該怎麼溝通才能挽回,還是就此結束。
女生一個月26000
卡債跟信貸要還12000
跟男生說:對事業沒有企圖心


是要笑掉大牙嗎?
認賠殺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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