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就以小孩為第一優先思考方式來處理大人之間的愛與不愛 雙方高興就好小孩的成長與照顧才是最重要的若免強再一起 雙方把壓力都發洩在小孩身上小孩會好過嗎?社會新聞哪麼多又不是騙人的房子若是雙方共同購買的就賣掉 錢對分小孩扶養費協定後存入共同帳戶(可以是你們倆的或爺爺奶奶的)當有一方違反協定不匯錢進入共同帳戶就要放棄監護權這樣對小孩才有保障
我當初在回文的時候,尚未看到樓主老婆的離婚要求,現在看到她的要求,我也認為太不合理,財產跟不動產的部份需要好好協調,有必要就請律師吧!我只是認爲還有小孩的羈絆,場面不要弄的太難看,畢竟離了婚還是能當好爸爸、好媽媽。女人執意要離婚,一定是放感情了,至於爲什麼放感情在別人身上,排除女方原本就水性楊花的狀況外,就是他夫妻倆感情原本就有問題了。一個丈夫、爸爸不常在家,如果不更用心經營家庭生活,如果老婆條件不錯,很難不向外發展。以上,只是一個先生不常在家卻又不夠用心經營家庭、也在考慮去留的深宮怨婦的一點想法。PEI2008 wrote:雖然你說不是指...(恕刪)
這女的需求真大一定是每天都濕濕的你不在家她完全得不到滿足有小孩照樣去找小王燒干強啊tonycow1234 wrote:兩個都是「公務員」而且對方還「有家庭」!!呵呵 ~~ 自己買一些器材,請個幾天假,自己當偵探!...(恕刪) 這種的 水果日報最愛報了 爆出來 兩個肯定身敗名裂
無助人夫 wrote:2017/12/21首先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我都會參考的! 但目前的狀況是她在不知道我知道她外遇的狀況下所開出的條件是小孩歸她、房子歸她、每月要付1~2萬的小孩教育費到18歲,在這種狀況下我怎麼會答應離婚,而且她完全不願跟我溝通,我實在是不想再拖下去,如果沒有實質的外遇證據,她是不會跟我好好談談的 急著離婚的是她,有資格和條件開苛刻條件的該是你,是她應該來低聲下氣跟你好好談才對所以你究竟糾結和著急什麼?
0.沉住氣,千萬別口出惡言.沒好處的.1.暗中蒐證,勿打草驚蛇2.法院是講證據的3.孩子歸她吧!4.什麼都是假的! 守住錢才是真的.5.小王和她都需要賠償您.6.她和小王出軌的事都需要"證據"和"曝光".不然她會惡人先告狀,捏造你外遇或家暴(她只要偷錄音你口出惡言,或你的line訊息口出惡言,都可算是家暴喔!)你就變成家暴,又出國養小三的壞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