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那個房子的頭期款是你父母出的,但是那個房子是你的名字,所以,就是你的。既然是你的房子,無論誰出那個頭期款,都不重要。你對於自己的房子要住誰,就是必須堅持你有全部的權力!
你父母給你的是你父母的好意,既然接受了。他們不能要求附帶任何條件。這是你自己必須去堅持的。
結婚後,你與你老婆是一體的。所有你父母的意見都只能是參考。你必須與你老婆同甘共苦!
自己的房子,又住進了一個外人(你妹妹-->這就算是外人了),只會把以後的局面弄得更不可收拾。
我支持你老婆的想法!覺得你應該硬起頭皮,拒絕你妹妹搬入你們倆位的私人天地!
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