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759134628 wrote:
先說好,我可是男的...(恕刪)
男女朋友 發展到能見家長 女方也能在男方家住
叫作一般客人?
那你一般客人的定義可還真廣呀....
人相處的倫常 被你說的一點也不重要
我倒期待你未來兒子要是交女友
她可以對你不打招呼 你也無所謂
覺得客人這樣是對的
嫁之前 還不夠熟 (正常女生) 是會給予別人更大的尊重空間
而在這時期都能這樣了 嫁了 熟了 那還得了?
現在台灣那麼多公主病 看你的留言
倒是知道是怎麼來的了
z759134628 wrote:
先說好,我可是男的喔...
什麼叫做「是應該的」?
拜託,還沒嫁到你家,在你家有戶籍?來的人是不是客人?
第一次聽到主人「要求」客人要早起跟主人打招呼?
這還真是「應該的」待客之道啊!
怎麼我覺得哪邊怪怪的?
你家必然、應該的待客之道都是這樣做的喔?
你還真的是很尊重客人....
對待客人都是這種態度了,往後發展,可想而知...說我腦補?
抱歉,我只是根據事實評估而已。...(恕刪)

z759134628 wrote:
所以煮飯洗碗盤洗衣打掃全都該交由女生做嗎?
然後從2人份輪流分擔變成多人份獨自承擔?
男方的爸爸會分擔「煮飯洗碗盤洗衣打掃」這個部分?
肯定不會吧,那男方有樣學樣當然也不會分擔啊。...(恕刪)


z759134628 wrote:
你男友可會在她父母前面幫你說話、捍衛?...(恕刪)

AdamYoung wrote:
況且從妳內文敘述,男方家裡有經營事業,經濟狀況應該不錯,就算男方家人有要求妳要去學習,幫助家中事業
也是非常合情合理,能當個賢內助幫助老公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想成這些東西是痛苦的?...(恕刪)
);可是個人以為這要看對方 -- 繼承自家家業的那一方怎麼支付家庭開銷 + 另一半的零用錢(這邊是泛指不屬於支應家庭開銷,可以自己自由支配的額度)的態度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