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azazazaz20 wrote:案情不單純啊! 3月底跟男友分手, 4月底才被新男友督, 5月底跟朋友的男友曖昧. 李組長眉頭一皺, 案情真的 不 單 純 啊 !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5129622(恕刪) 案情不單純阿 😏😏😏😆😆😆😎😎
bkkmax wrote:曾經被傷害的我跟你說你做的事情會被你朋友記住一輩子你如果事情發生後給大家知道,你如果還有朋友,也會被別人說「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朋友」臭掉的不只你(恕刪) jpjwang wrote:這世界很小 大家都會口耳相傳。如果你跟家人都不在乎。。建立友情 要久的信認跟努力 但是要摧毀很簡單。記得自己的事自己的責任。(恕刪) kweas2005 wrote:你不只會少一個朋友而已,你會因為名聲臭掉少掉一大群朋友。(恕刪) 沒錯 😥😥😥😏😏😏
很久以前跟樓主有類似的情況當時好險沒給約隔日與另一位姊妹商討怎麼辦時當時處理是這樣:透過一位明理的姊妹轉告此男友晚上打電話問安不洽當等等但是單純轉述事實就是這樣沒有別的進展結束!之後免不了情侶吵架另一位姊妹也建議此男不可久留我跟我的朋友依然是朋友她之後也有新的男友對她更好而妳現在弄得自己進退兩難最好趕快跟這男的丿清楚也不要給約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