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632154j wrote:
(雖然這樣大概就別想生小孩了.....畢竟我還是想要有小孩啊。為什麼不能只要"產品"不要"製作過程"....)
為何不能生?
本來就可以要產品不要製作過程
不然哪來那麼多不孕的還能生得出來
或是你的產品換家工廠生產(代理孕母)一樣不用製作過程
不能插花的花瓶是藝術品
放在故宮或是美術館給人家觀賞比較適合

星星的眼淚 wrote:
今天一個女生朋友跟...(恕刪)
shinrungsha wrote:
.....以維持婚姻而判准離婚。推論的理由是性生活屬同居義務內容之一環,雙方不能協調不但會影響到婚姻生活的品質,甚者會動搖雙方互信的基礎,而導致婚姻無法維繫。
性生活不協調甚會動搖互信.....
真有這樣重要嗎?
常常做愛也不一定就互信啊?
個人認為性愛很重要沒錯,
但性愛與互相信任真的有關係嗎?
seatree wrote:
依照妨害性自主罪中的基本精神,就算是配偶,也不能違反意願而性交。
seatree wrote:
能因為沒有性生活而判准離婚的,還有其他的條件,並不是沒有性生活就能判准離婚的。
hchou38 wrote:
我覺得....要搞定一個男人還蠻容易的.
如果他興致勃勃.可是自己真沒興趣.
那麼就幫他下載愛情動作片.順便買幾個愛情輔助器.
幫他處理一下.基本上我覺得應該是蠻好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