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過來人,還好我爸只活53歲就走了,不過他還活的時候,烟酒賭檳榔都沾,倒是不好色,不怎麼工作,到處欠債,小時候常常半夜有人來討債,因為太早了堵不到人,堵到也沒用,殺了他也沒錢.所以小時候沒有飯吃也是很正常的事,我國中畢業就上夜間部高職,白天可以工作賺錢,真沒家可靠.你爸一定沒救,狗是改不了吃X的,裝可憐,週轉要錢,都是這類人的老把戲,其實錢都是拿去....絕不會真的有什麼生意可做,同樣的招數用這麼多年,都能要到錢,為何不用?就算哭鬧上吊,跳樓....千萬別給錢,那是無底洞.無賴的最後招數是去法院告你們....所以證據要準備好.告了也要不到錢.
有網友提到棄養的問題,我有一位朋友的做法:那就是記帳,他的說法是如果被告棄養,可以提供證據。雖然事情還沒發生,不知是否有效,但可供樓主參考,他的方式就是有憑證的全都留著,沒憑證的帳加減灌一點,非必要的開銷不要記太多,讓可供奉養的金額落在每月3~5仟,所以只有每月給5仟,多仁至義盡。而且他有透過親戚放風聲,讓父親知道告也沒用,最後他父親真的每月只來拿5仟。
你家問題是你媽~他這麼呆.把自己人生全毀了~但卻把觀念完全傳給你們~...看你姐又癡呆揹了大七的債.而以後油錢.維修.稅金保險.事故..有你們爽的~告訴你.若房子是他的.早賣掉找別的女人爽去.絕不在乎你們死活.~他還肯跟你哈拉~是因為你有利用價值~世上有一種人絕對的自私.只要自己爽~賣妻.賣兒女絕對敢~..只有徹底翻臉.你家人才有未來自己想想吧~
我的父親是個孝順的兒子就跟你一樣,他過的很辛苦也很爭氣,我以他為榮,但辛苦了一家人老婆也常吵架,因為錢一直被長輩要走,這狀況值得長輩病倒才覺悟,如果不解決你們一家都會拖累,連以後妻小也一起受苦,建議先離婚用外遇當理由,每個月給五千到一萬當生活費,剩下看他會不會覺悟了,如果要不到錢去錢莊借你家肯定完蛋,老子跑了兒子肯定第一個遭殃,快劃清界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