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邏輯給大家,以前的人都不穿鞋子的,因為沒錢買,當有一個人穿鞋子,大家就會覺得他是異類很奇怪,但是漸漸的大家都有鞋子穿,結果你發現有一個人他沒穿鞋子,你就會覺得他很奇怪他是異類,這就是慢慢的人類在改變。同樣的,大家都不接受同性戀,覺得異性戀婚姻才是正常的,一再灌輸這樣的刻板印象,逼迫之下的同性戀只能聽從父母的安排,接受異性婚姻的結婚生子,但是同性婚姻法通過,漸漸的發現原來同性戀也是正常的人,其他人也都讓社會認同結了婚,社會壓力減少讓他們知道他們也是正常人,不需逼迫自己跟不喜歡的人結婚,這樣不是減少同性戀與異性戀結婚的悲劇,也可以降低離婚率,不是嗎?
tai714032nan wrote:基因的問題?那動物怎麼沒有同性的問題(恕刪) 有喔!哺乳類動物都有同性間的性接觸案例,不是只有人類才有的,這個問題你可以去google查查,連跟人類最忠實的狗,都有這種案例喔
ssdopid wrote:有喔!哺乳類動物都有同性間的性接觸案例,不是只有人類才有的,這個問題你可以去google查查,連跟人類最忠實的狗,都有這種案例喔 有的人天生心臟病,活不到成年,不代表"有"就是正常。況且動物也沒有婚姻關係,更沒有什麼財產權,人跟動物有什麼好比的?
ssdopid wrote:如果連法律都說他們是正常人,何須再幫他們合理正常化? 既然正常,那也不必修法了。殘障人士都知道自己不正常,才要修法。難不成你要硬凹天生聾啞失明人士都是"正常"還是要我說文解字什麼叫"正"什麼就"常" ?
ssdopid wrote:一個簡單的邏輯給大家...(恕刪) 一個簡單的邏輯給大家,以前的人都不穿鞋子的(異性戀的),因為沒錢買,當有一個人穿鞋子(同性戀),大家就會覺得他是異類很奇怪,但是漸漸的大家都有鞋子穿(同性戀變多),結果你發現有一個人他沒穿鞋子(是異性戀的),你就會覺得他很奇怪他是異類,這就是慢慢的人類在改變。不好意思,你說的邏輯是這樣的概念嗎??而且我不認為同婚可以降低離婚率,會不會離婚是兩個人相處的問題。就算是同婚也是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兩個同性戀不用受到逼迫去和不喜歡的人結婚,而且在大家的祝福下結婚...婚後還是會有可能離婚的。所以通過同婚可以減少離婚率...難說。
ssdopid wrote:一個簡單的邏輯給大...(恕刪) 沒有後代的行為,為何要把它合理化無論是女權還是黑奴,是在有小孩為立基下,容易被社會認同就跟難民男童死在沙灘上,就容易得到社會同情,不外的就是將心比心但是,拿來女權黑奴跟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是"積非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