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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起4年半之後告終..

sendakgg wrote:
不好意思 文有點長...(恕刪)


一樣是欠債,原因不一樣,本來結果就差很大

第一,假設一個是不善理財欠500,一個是房貸背500,一個是賭博欠500,你覺得這三種在社會評價會一樣?

第二,從女友勸原po的言詞中看起來,男方本來就是月光族,理財觀念不佳,本就不是一兩天的事,只不過最後的導火線,讓女方再也不想忍受而已

第三,房貸在資產負債表裡,本來就不算單純的負債,房子本身也是資產,你把它單純劃分在負債就不是很正確的理財觀念
貓兒姐姐 wrote:
你們在一起四年半,換...(恕刪)

沒有整合,但是已經只剩下兩筆了,也沒有以債養債
"放不下" 這句話 我曾聽過
我之前出軌偷吃的女人 跟我講了這句話 我很喜歡他 但也還放不下你
若是你 聽了這句話 你的內心感覺跟感受會是如何?
我當初聽到 我的內心告訴我自已 她沒救了 完全沒有反省跟回頭的意思 當時心裡已有最壞的打算
結果試探給了幾次機會 等阿等 她一樣跟小王黏達達 現在還在一起呀 小王變正官耶
我倒是覺得你就當暫時分手吧,至少沒在一起你可以專心賺錢,也不用花錢在她身上。
先檢討自己為何是月光族吧,賺不夠多就節儉一點,只要省小錢,久了也能累積一筆大錢,不要錢還完了又繼續當月光族。
不會理財就先定存吧,給自己3年,拼命工作拼命存,看3年能不能還完錢存款還有100萬。
老實說,都快30歲,沒存款又負債,就算她想嫁你,你拿什麼取人家?還是趁年輕多兼幾份差,先把自己經濟搞好,在回頭找她,若還單身應該會在一起,加油!

galeondx wrote:
剛回到家 讓各位久等...(恕刪)


不覺得樓主的女友太現實,如果我是她親友,也是勸她分手。
樓主從頭到尾除了工作不穩定,理財規劃差,最致命的是還去借高利貸。
四年看下來不只沒進步,問題還接二連三,肯拖四年已經仁至義盡了吧。
舉李安老婆當例子也太抬舉樓主了,李安在未成名前依然展現對拍電影的熱情。
樓主有對什麼事展現熱情嗎?不就像無頭蒼蠅換工作,薪水似乎越來越多,但負債也變多?
有工作的情況下只不過要借幾十萬,不能去跟銀行借要找代書?是否已經信用不良?
個人覺得樓主雖然努力兼差,但問題依然很大,女方分手有理。
奉勸樓主別再挽回了,現階段你沒有條件去挽回任何事。
先等你把不良債務解決,經濟穩定後再想別的吧。
樓主先給你拍拍,續前緣不是一定,但是活得比以前好是肯定要的
你的前女友我不會說她勢利眼,因為整件事情只有聽到樓主你一個人在說,
無法雙方對峙的情況下打個7折差不多,所以在下認為樓主沒完完全全吐實情
要在下說一個當下結論的話,是你前女友對你已經死心(對和她分手那個時間點的你死心)
說實在的背債的男人沒什麼抬不起頭的問題,在下也背了三間房還有約快1000萬沒還完
要說欠錢的話欠得比樓主你還兇,但我身邊的人不以為意,因為大家當投資
樓主自己有提到理財不好,有一句話是說怎樣的屁股坐怎樣的馬桶,
既然一個月能拚到賺快6萬何不拚個一年存點錢再來搞這些東西,
如果當初是用閒錢搞創業,這樣做是不是前女友的觀點就會不一樣了????
人生隨時都在分歧路上,一直都有選擇的機會在,就看樓主是怎麼選的了。

貓兒姐姐 wrote:
你們在一起四年半,...(恕刪)


我也覺得對方給你很多機會了
你明明可以早點兼差還完,搞到都要被出局了才在兼差還
而且你中間有增加也沒跟對方老實說....
難怪女方覺得你沒信用了
女方家人也許有點現實,不過確實你也耽誤人家好幾年
希望這次經驗可以讓你甩掉這些債務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也許以後你會感謝這女孩讓你成長

你也很清楚~女方離開並不是因為負債的金額

而是2年多了竟然還沒還完......

真的是會等到心灰意冷

總之你還是信守承諾每個月認真還

10月還清後追不追得回來就看你的本事~以及以前你們情留有多深了

但這期間有還款時還是可以想辦法讓她知道~

讓她知道你為了跟她在一起很努力!!!

結果不論她是否回頭,盡快還清債務對你何嘗不是好事!!!

理財概念太差的話~先學會記帳吧!! (記帳可以讓你知道哪個部份開銷最大是否能再縮減?)

每月固定還款金額清償後,剩下的才能花用~

而不是先花有剩才還,OK?!
沒錢就是該殘...這世道如此 看開點

我躲在老家 守著祖產 不問世事 也過了30幾年
靠業外收人過活
以後分給堂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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