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說法如果屬實,我也建議好好考慮這段關係要不要喊停把財務責任丟到對方身上,說實在的是很不付責任你只是她男朋友,還不是老公她父母都沒幫她嗎?財務負擔全丟給男朋友,很便宜行事我認為這樣真的結婚後,她的這種態度也不能讓兩個人組的家庭運行到多好
sglee wrote:我傾向分手, 因為在金錢方面雙方沒有達到共識.她以為我要照顧她給他生活費, 但我覺得真愛不需要建立在錢上 恭喜樓主有想通交往期間,女方就因為金錢談不攏消聲匿跡2個月顯然愛的不是你這個人開始聯絡後,又提出必須每月固定給錢展現誠意,而且還不能低於某個金額再次證明愛的不是你這個人,而是錢吧順便提醒樓主未來即始遇到兩情相悅的女友也不要一時昏頭把財務全交出去交出去容易,拿回來難連過問都很容易被說不相信對方而導致吵架何必留個愛情或婚姻的衝突導火線呢況且男人,沒錢就沒尊嚴明明自己賺的,卻得看人臉色拿生活費還被美名為新好男人這種好男人留給其他人去當吧
不會幫本來就沒有人該去負責誰的人生尤其是金錢部分這是很現實的問題除了太太懷孕期間無法工作這種資助屬於例外以前有任女友在外面租房子工作突然沒了被惡意開除房租5千,我直接借8千讓她還能吃飯生活下個月馬上就還我了完全沒拖欠的意思這種才是ok的寧可找個家世清白的慢慢培養感情也不要為了舊愛喪盡存款這種的你結婚下去你就知道
sglee wrote:官司是公司老闆要幾個主管簽名同意把公司廠房資產過給她, 但她不想簽要離職,老闆想把這些人一起告, 就出現了刑事民事告訴, 這聽起來很怪 !!"老闆要幾個主管簽名同意把公司廠房資產過給她"是說要把廠房資產過給那個女老闆 ??還是說要把廠房資產過給幾位主管 ??廠房資產應該只有股東才有權處理吧,跟主管哪有關係,而且主管不從, 老闆怎麼會蠢到要去告一堆人把事情鬧大 ??樓主真的別太輕信單方面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