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yderman527 wrote:
女友: 以後共同基金請你每月存入4萬, 我會存入5千, 我給家裡的家用改成3萬
我: 存入4萬, 我要給媽媽2萬, 每個月我只剩1萬2, 我還有一些雜費要付, 例如汽車油錢, 第四台, 南山人壽健康險每月5000元,手機費, 我一定不夠
汽車兩人都會用到.第四台都看的到.保險是為了保障家人..
這些費用都應包含在共同基金裡..你們的共同基金用途為何?
既無房貸房租.也無小孩..或者.你再確認一下你們有沒有小孩..(搞不好是有了~)
我家的家用帳戶..也用在支付保險費.(沒車.沒第四台)
大概你想的到的..治裝費.紅白包.交通費.都以家用帳戶來支付.
家用要留有收據或發票備查..不是用嘴把喊~
要建立共同基金.先學會記帳.然後由比較願意管帳的一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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