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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的共同基金 (文長)

1、如果女生是會持家,錢給她管也就算了(反正就是一個家),如果自己吃好用好只想買購物,那就完了!

2、女方想法自私,嫁到你家是幫你帶小孩、打掃家裡,晚上讓你爽而已,所以家中支出一切讓你出
網友這句" 這種愛自己勝過一個家庭的,真的讓人心寒!"正是她的心態
這種女友比較適合當"董娘",口袋夠深就可以娶回家

一般很難改變她的想法,考慮清楚吧!!
關於
2. 女友月薪5萬 (因為爸爸工廠有貸款, 所以他固定給家用3萬5, 另外有2個已經結婚的姐姐, 固定各給家裡2萬)
你叫它改成跟其他姊姊一樣每月兩萬,這樣多出一萬五改成你們的共同帳戶
你再跟他喊巴辣拳,你出個3萬或3萬五這樣不就得了
女朋友不依的話就看你自己了~我猜搞不好她說她給他家3萬~其實自己暗槓一萬起來也說不定
女方原生家庭負擔太重了

連結婚的都要給家裡2萬

不如請女方爸爸工廠收一收大家還比較好過






藏王的雪 wrote:
您結婚後
可自由支配所得由5萬2變為1萬2


又沒有比較爽...
這樣幹嘛結婚^^!

以上面的回答,想必約會應該都是男方出錢吧^^

再去找個好女人吧,這女人不適合你,現在都這樣以後只會更變本加厲,如果她不改變你也要忍痛放棄了.
spyderman527 wrote:
女友: 我存入5千已經算多了,原本我打算共同基經只請你存入,男人要結婚就要有肩膀,為什麼要女生出錢? 我算過了我結婚前與結婚後自己每月都是剩1萬5可以花, 如果你要我出多一點, 就表示我結婚後, 留給自己的錢比結婚前還少, 那我還結婚幹嘛? 況且以後生小孩痛苦的都是我,而且小孩子是用你的姓...(恕刪)


這一段話真是打到我的點,我想應該也是大家的點吧,要是我聽到這樣~~建議不要浪費時間挑明無法接受
如果她願意再談還有轉圜的餘地。
我跟我先生是商量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跟負擔的金額(2個人出一樣的)
如果這個月不行(像要付保險之類的),那另一半也不用存。
婚前也是跟女友討論到這個問題,溝通了好幾次,幾乎是以吵架收場。
我的收入是比較多沒錯,但一個家是兩個人的,
沒有所謂的妳比較辛苦,我比較爽。
共同基金我可以存比較多錢,沒問題,但女方也要以相同比率存入。
30%、50%隨女方定,戶頭歸妳,但我有權隨時查閱。
最後,各管各的錢。
spyderman527 wrote:
女友: 以後共同基金請你每月存入4萬, 我會存入5千, 我給家裡的家用改成3萬
我: 存入4萬, 我要給媽媽2萬, 每個月我只剩1萬2, 我還有一些雜費要付, 例如汽車油錢, 第四台, 南山人壽健康險每月5000元,手機費, 我一定不夠

汽車兩人都會用到.第四台都看的到.保險是為了保障家人..
這些費用都應包含在共同基金裡..你們的共同基金用途為何?
既無房貸房租.也無小孩..或者.你再確認一下你們有沒有小孩..(搞不好是有了~)

我家的家用帳戶..也用在支付保險費.(沒車.沒第四台)
大概你想的到的..治裝費.紅白包.交通費.都以家用帳戶來支付.

家用要留有收據或發票備查..不是用嘴把喊~
要建立共同基金.先學會記帳.然後由比較願意管帳的一方管理~







好好想想不然以後會後悔
實在是支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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