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0510 wrote:
先整理一下目前情況...(恕刪)
1.我住我自己家裡~她在外面租房子(這部分我不知道我是否應該要幫她付房租)
2.她收入高,她自己存起來...我自己出社會後我們一起出去玩的支出我有出...我有自己工作我沒用到她的錢
她收入較高,也許她送我的禮物比較多...但我現在存款卡片都放她那~自己留信用卡而已還有一些現金過生活
3.yes~當初還太年輕,而且那一趴的機率是有吃了藥還中...醫生說不會影響,但都還年輕沒必要強求!!!
4.正解~因為附近真的很貴,一個月差了一倍~把錢存下來可能對以後比較好!
5.是的~大概估算就是她以前到現在送我的禮物之類的還有出去時的花費
我有叫他一起參加,她說要結婚前再跟父母吃飯就好...幹嘛那麼早就見面!!!!
所以這樣我也沒強求她要參加,但現在是我自己要參加也不行的狀態....
我爸媽大概也大略發現此情形,因此目前已經有點不要求了...但我自己覺得這樣愧對父母
只是吃飯而已也不行~..~,我本家的環境算小康...這樣好像變入贅一樣
因為只要一爭吵她就會拿第3點拿出來說她要告訴他家人跟我爸媽,看看我做的好事....
她在第3點發生後~我沒為她調整身體,她還馬上上班..然後我還讓她吃外面,沒幫他準備晚飯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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