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0510 wrote:
對方明顯就是自我中心且不會站在他人角度想事情的人,.(恕刪)
感謝Omega0510大大的建議啦!這個人我和他已經老死不相往來了,應該也不會見到面了。
不過下次若在遇到這種g8人,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啦...(大感謝~)
小妹我向來素顏朝天.才不擔心卸妝油..(哈哈哈~~~我知道你想講的是什麼啦....)
其實光看最後大爆炸的那一章,應該也可以知道這個人肚子裡沒有墨水,卻又是死愛面子型的。
所以不管是「直友,諒友,多聞友」(就是像我這種
<喂!> )如何的提醒他都是完全無用的!直接打他臉比較快!(若他就此看破消失還省心點。)(只是要小心自身安全這樣子)
至於放話嘛~,我是為了寫這篇去翻以前的記錄有發現,我當時是曾和他的那群朋友講過:
「這個雞車男竟然說我買不到褲子是因為腰粗,你們誰能去教育(訓)他一下。」
我是含蓄的點到為止。是不知道他這些”朋友”們有沒有查覺到我不高興了,而去跟他說什麼。
而事實上我講的事情,私下好好跟他說,他都耳包太厚,完全無視啊!
像我寫在微網誌上頭的東西,還都是當下跟此人對話中有說的一小部份而己,
所以表示我寫的這人依舊都沒在看,沒在聽!只是口頭隨便敷衍罷了。
我私訊跟他講他都不當回事,而看到我發文寫:團中有人耍機車.又沒指名道姓是他
他就皮痛肉痛然後說別人做太絕,他看破是啥小!
我才看破好不好,這種人跟本沒救!!
搞不好那些人看他也是氾氾之交,懶得理他啦。
大家一起出去就是當分母,別來犯我就行了,講話太冷狂跳針就吐嘈他或走開。
又不是你老北老木,跟你循循善誘幹嘛。
惹到女生不高興就自己去想辦法,我也不想跟你同車,不然跟你講你也耳包重不會聽,只會替自己找理由沿路靠北我很煩..。
啊就丟給我嗎?o!我好衰!
行文至此又覺得我這個人怎麼個性那麼好...(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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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老鵰:
基於同情的理解,我猜那位老兄是把關於猥褻的實務見解和性騷擾搞混了。
我並不認為此人知道「猥褻」這兩個字怎麼寫。
因為此人光是「騷擾」、「霸凌」二個詞的字詞意思,孰輕孰重都無法辦別了。
怎麼看「霸凌」的欺凌嚴重程度都遠遠大於「騷擾」吧。
更別說是「猥褻罪」和「性騷擾」這兩個罪名「猥褻罪」是屬於刑法、「性騷擾」屬告訴乃論。
以刑責而言「猥褻罪」還更重呢。
我只是指出他的留言「沒什麼性別智商及禮貌」,書唸不多沒關係,這種名詞解釋的東西GOOGLE查查就知道。字義混淆搞錯了,認錯道歉,修正即可。
而此人在信中只會把「性別」、「性慾」、「歧視」、「偏見」、「霸凌」、「情節」、「性騷擾」、「反社會」、「權力」、「男女差異」等看起來很厲害的名詞全部鬼扯在一塊想吊書袋意圖掩人耳目。
書唸的不多還敢在那逞口舌意圖來顯自己優越,敢鬼扯「性騷擾欺凌需以滿足自我性慾為前提」
簡直就是個既沒讀書又愛秀下限的假掰,笑死人!
何況我又不是沒給他機會提醒他,是沒聽過事不過三嗎?
最後這人還說我「缺乏對兩性差異的尊重」?我也欠他一個道歉?
這真是怪了!我沒回信叫他道歉前,他有說我第五頁的留言有什麼問題嗎?沒有嘛!!!
因為他硬幺說:因為他有道歉了(事實上沒有),所以我也要跟他道歉......。
是怎樣啊?不然不公平是不是?小學生噢!!跟本幼稚!!(o!在我家連小學生都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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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再說一次,照"此人的定義"我應該說:
「"他"因為小弟弟不舉所以心情不好」,這是一種表述「男性硬體結構所產生的不定時影響」敝人不認為這是性騷擾...
這的確是一種偏見,但是"他"因為痔瘡犯了,或是因為委縮,短小等生理狀況不佳的「男性硬體結構的影響」導致怎麼約也約不到女生,也是很合理的...
----(我已經順便回答"他"第一則留言的第二個問題了,就當送"他"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