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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回顧

ROGERMUL wrote: 說"沒資格"罵我的意思? 是不...(恕刪)
ROGERMUL wrote: 說"沒資格"罵我的意思? 是不...(恕刪)


我並沒有犯她這種錯誤,一直以來她的觀念,只要她做錯事有認錯,我就不應該再責備她,如果我責備她,整個事件就變成是我的錯了
板大 首先恭喜你拖離苦海 講真的 這樣的婚姻你根本不需要留戀了
也沒必要因為前妻講的話而耿耿於懷 想想 才12年就造就這樣的嫌隙 那接下來的24年 36年呢?!是不是就整天對你冷嘲熱諷的

C_J_W wrote:
父親1年多前過世,母...(恕刪)


你前妻太over了...

離了剛剛好
在錯誤時間遇上對的人,只有無言的結局。
C_J_W wrote:
7.我偷偷跟男網友出去或許是我的不對,但你有什麼資格罵我呢?
8.我不管到那間公司和同事都處的很好,為什麼我跟男同事出去要接受你的懷疑?夫妻間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可是你沒有,從你不信任我開始你就已經不是我老公了...



跟男網友出去...
一群出去?單獨出去? 為何都要跟男同事出去?能幫幫解疑惑嗎?
樓主,你解脫了

還好只是跟你一時,不是一輩子阿

換個角度想,是好事喔

tangbaby wrote: 跟男網友出去... 一群出去?單獨...(恕刪)


跟男網友是單獨一對一,跟男同事是一對一但帶著我們的7歲小孩,被我發現2次,她說小孩在啦,是能做什麼?

C_J_W wrote:
父親1年多前過世,母...(恕刪)


真78!
2樓神回覆
樓主前妻上01嗎

男網友要出來說明嗎
line:barkley7634
整個post從頭看到尾. 我只能說樓主的前妻真是大好人 肯主動離婚放樓主一條生路 樓主真是有福

所謂男人有三喜:陞官、發財、死老婆. 雖然前妻沒死, 只要樓主堅持原則 讓前妻務必要盡照顧小孩的義務. 女方一定要出錢出力 雙方一定要平等 男方絕不可以吃虧 要是前妻不做就上法院告她 切不可心軟 所謂人善被狗欺.

樓主再努力經營自己絕對可以找到年輕貌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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