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my wrote:
以下僅是個人看法:其實樓主遇到的情況跟我及台灣大多數男人遇到的情況一樣:都是被台灣傳統的習俗觀念禁錮束縛;男女交往一旦談論到結婚這件事情就會有一堆條件跑出來,例如:聘金,吃餅,酒席,婚紗,蜜月...等開銷的問題,還有可能要買房登記老婆名字,或者是老婆婚後不用上班,老公要一手包辦家裡所有開銷,這樣才是有擔當負責任的好男人,試問:現在已經是男女平權的時代,為何在談到結婚這件事就變得如此不平權;又不是只有女人需要保障,男人就不需要嗎?有些女人根本抱著找長期飯票的心態跟你交往,一旦結婚,就不願承受工作壓力,在家給老公養,這樣街坊鄰居都會稱讚,叫做老公有面子...我相信社會上當然也有很多願意與老公一起努力打拼的好女人,只是沒這福分認識罷了。另外多數女人都喜歡嫁有錢人,那些家境薪水一般找不到對象的男人,不是不敢結婚,或是只好去娶外配,所以台灣女人變成大齡剩女是誰造成的呢?我週遭認識的朋友就有好幾個因為結婚條件談不攏最後導致分手,到現在寧願單身也不敢再去談論到結婚的事情,時代不同了,希望這些想靠結婚從男人這裡海撈一票,或是婚後不願共同分擔家庭開銷的女人,醒醒吧!這樣的婚姻很難幸福的,花自己賺的錢比較心安理得,當然啦,如果男方有錢供妳揮霍,那就另當別論嘍。
應該不只台灣有這類問題吧!
哈爾濱新規 夫賺錢不給妻涉家暴
2014年09月27日 記者洪肇君/綜合報導
東北冰城哈爾濱市11月起實施中華民族5000年史無前例新規定,老公賺錢不給老婆花,將被認為涉及家庭暴力;此法令引起討論,很多人認為男子漢養家活口理所當然,可是也有苦逼男性表示,老婆賺得比他多,他能告老婆乎?
《重慶晨報》報導,《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哈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規定:除打罵外,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家庭暴力範疇。
哈爾濱有女性維權熱線電話,投訴案例確有摳錢的老公,劉姓女子婚後全職顧家,開銷都是做生意的丈夫承擔,結婚多年,老公全面經濟封鎖。丈夫早就扔下話,買東西超過20元(人民幣,下同)一律不能自做主張,必須要請示,丈夫同意才能買。
近3年來,哈爾濱市家暴案件每年以2.7%遞增,2013年共接到家暴投訴2511件。位處東北的哈爾濱,冬季能冷到零下30幾度,所以,在冬天把老婆趕到室外也算是家暴,「凍餓」。
《哈條例》也不是只談到錢,對男女關係的界定亦明確,其中第22條:男方在女方提出離婚、拒絕或者終止戀愛關係後,以及在解除夫妻關係後,不得對女方及其親屬施以糾纏、騷擾、侮辱、威脅、打罵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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