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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方媽媽超級反對,該如何是好?


shyhong wrote:
若是狀況沒改變的話,...(恕刪)


很多的婚姻都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所以雙方關係不改善的話就千萬別結婚!

prs76 wrote:
彼此目前交往了3年,...(恕刪)


不是都分了嗎,怎麼還會跟前男友有瓜葛
要我就閃了
再送他一句你什麼東西啊
屌各258萬的
我聽過這種事耶!
女方和原男友分手,女方媽媽卻不死心,
最後還把原男友收作乾兒子,帶回家放著,
害女方新戀情一再受挫,
最後母女感情破裂,多年不回家。
如果妳未來泰水是外省人那就好辦了,
買家鄉特產請她吃。
譬如,東北人就買哈爾濱啤酒、格瓦斯等,
做豬肉燉粉條,應該不會臭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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