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詹姆士壹 wrote:
事先聲明,發此文是基...(恕刪)
這就是很標準的,女方夢醒了,你們太快在一起了,熱戀情過了但過不了磨合期
對他再好 若是他不愛你只是負擔罷了,若是真的付出,並不會想要求回報的
如果你沒給他每個月二萬,我想你們會更早就分開了,感情是互相的,當只有一方熱臉當然會非常的痛苦,看你要不要跟他溝通看看自己的想法,若是還是感覺到彼此有愛,就再努力看看,但請給自己一個停損點,付出過了,至少自己沒有遺憾了。
珍惜自己的感情,也正視自己的感受,喜歡他不是可恥的事,只不過你比較愛對方罷了,但你要對自己保持自信,你有愛人的能力,若是還有緣份,他會回來的,若是明知道內心答案是她不愛了,就勇敢的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