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依你寫的內容來看,我判斷不管婚禮還是房子,你女友是不會想付錢的,房子錢你負擔,婚禮費用她負擔,是你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你應該要有心理準備,假使她真的連婚禮費用都不出,你是要分手?還是吞下去自己貸款結婚?
秋慕心晨 wrote:是有貸款的房子(若有意外而分開了貸款就必須由女方支付)而這中間婚禮也舉行了(婚禮的費用由女方支出)怎麼看不都打平了嗎? 誰去借錢,那貸款就是誰在付誰告訴你房子在誰名下,貸款就誰付?
tgblack wrote:頭一次在此版發文…如...(恕刪) 浮上水面透氣一下,小弟之前是準備現金70萬才結婚,準備現金300萬才買房,準備現金30萬買車,如果以後不再買房,房可以以掛同持有,一人持一半,似乎比較公平。供您參考囉。
1.婚前你貸款買的名字就100%你付完貸款吧,究竟如果有天分了,婚前資產是單方名下的當然是不能列入分產計算的,你也不要想說登記她名下就怎麼怎麼著,未來房產跌價了要怎麼辦?不然你結婚後再買雙方名下,你才能要求對方也要付一半貸款,最好要立個合約書保障雙方。2.結婚照理說應該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你有打算未來生小孩要100%跟你姓,那麻煩你出70%3.她說的沒錯,你跟她交往還處處打她理財的主意,是打算她的薪水100%你要拿去囉?那她沒必要花時間浪費青春跟你耗下去,再耗個七八年,你還是能找個差一輪的小女友無所謂,她能嗎?4.要結婚,就公平一下,不然她跟你結婚做什麼?以上不同意的話,有自主意識的女人都不想跟你結婚。非關自私因素。你想自私她也會想,彼此彼此。
結婚一定要用賭的嗎?幸福一定要用賭的嗎?不知道我自己是賭輸還賭贏........!離婚2年多 自己帶2個小孩生活中....結婚 沒有錢也能結婚 買房 沒有錢誰願意賣你房房子頭期你出 貸款你繳 就掛在你名下阿不然房子頭期女方出 貸款女方繳 房子掛女方名下 也可以阿!!如果要共同擁有 那就一人出一半!!我說的比較現實面 並沒有說誰不好....要保障很簡單 保險改成女方名子這樣有保障了吧!生活中柴米油鹽就一起分擔就好!賭幸福 誰輸誰贏都還不曉得哩!!!
tgblack wrote:不是很懂現在的問題是...(恕刪) 樓主,很多人應該都有點出婚姻是雙方共同的責任,而不是您一個人得承擔的。"伴"的意思就是一人一半,不管是福是禍,都是雙方一起的。樓友們也應該都有提出您自備款不足兩件事一起做的,但決定權還是在"您們"身上,何不您與您女朋友好好談談,做個規劃呢?善意提醒,若有冒犯,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