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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修民法972嗎?

夜店八月 wrote:
不好意思 反對你一下...(恕刪)


我很同意 我也覺得 同志 永遠都是弱勢 永遠是少數沒錯!!

可是就是有人認為 同志會毀滅世界 全世界會變同志 然後人類滅亡...

你就知道有多荒謬XD

SalmonCat wrote:
Can't agre...(恕刪)


其他人的想法我不知道,但我會覺的他歧視是因為這個:


hassen wrote:
價值觀決定的人的一生。這一點別懷疑,人類可以因價值觀決定對錯,
而這些對錯可能跟實際是相反的。像恐怖攻擊,那些恐怖分子即使自殺也要殺人,因為他們認為值得,是對的。

萬一修法通過了,那就表示,以後我的小孩可能會有同性家庭的同學。

然後被影響認為同性戀者是常態,然後...。


把同性戀比喻成恐怖分子,連小孩的同學有同性家庭都無法接受,說不歧視我不相信。並沒有說是擔心,就不是歧視這種道理。因為歧視而產生擔心反而比較常見。就像說我擔心孩子如果有阿拉伯人同學,會﹍﹍恐怖分子﹍﹍

沒有人會相信我不種族歧視。

當然,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因為環境而改變性向這種事情。我到是希望這些人好好保留他們今天的言論。如有朝一日他們小孩、姪孫出了個同性戀,在拿出來好好回味。



SalmonCat wrote:
可以理性的回覆您的立場

「擔心」的人,鮮少有理性的原因支持他們的「擔心」。

AL168 wrote:
不如何啊, 只是道不...但你反對別人同性結婚, ..這實在...講粗一點..關你屁事

(恕刪)



的確不相為謀!

最好有罰則..你當你是立委還是...皇帝嗎?你說了算??

你鼓吹同性戀是潮流說我們什麼食古不化...你就有尊重我們嗎?

進而影響到其他正常觀念的小孩...所以此風不可長

你可以默默的去攪你的同性戀...我尊重

但不要去鼓吹影響還無法分辨是非跟懵懂的其他孩子

沒什麼好講的

黑你...bye

等你未來的罰則嘿!


hassen wrote:
照道理說,兩性與感情...(恕刪)


想必版主應該是覺得有同性戀沒有差別!
但是把異性戀的人變成愛同性就是不對~~

基於人倫道德之下~同性領養小孩會導致孩子性別錯亂!這就是→把別人變成同性戀是大錯!
當個小資的職業婦女,看看能不能嘻嘻哈哈過下半輩子。

李吐兔 wrote:
同性領養小孩會導致孩子性別錯亂

沒有這種事。

lesims wrote:
除非你人真的非常完美
是個完美無缺的人

否則哪天有人 歧視你的 身高 長相 體重 職業 興趣 等等...
希望你也認為他歧視你並沒有錯

至少我不相信有人真的完美
所以我們要互相尊重 而不是歧視

所以你說 尊重對 還是歧視對?!
尊重錯了 還是歧視錯了?!

不然你也可以 主張 人們有歧視別人的自由
主張歧視合法 來看看
恕刪)





人生本來就有天生的不平等

歧視不需要合法

這是種自由意志

你走在路上會知道誰有沒有歧視你嗎??

真好笑...明明看不起你,但沒講的你會知道他os嗎?

你穿破點的衣服去101專櫃逛一逛...他們不理你...你在來罵他們歧視你好了

這世界哪來的真平等阿...天真!

我覺得很有趣

歧視某族群的人跳出來喊說我們反對他們的歧視就是在玩一言堂歧視他們

因為他們不喜歡被人歧視,所以我們不能反對他們的歧視

bublegun wrote:
父母觀念健康小孩就能...(恕刪)
semaphore wrote:
其他人的想法我不知道...(恕刪)


我真的覺得歧視沒什麼大不了

在這裡歧視也不會引想別人

罵他他也不會改變想法




本來什麼人都有,同志就是每天都要應付這種壓力,我想在筆戰的同志也不多。




還有我所說的擔心,根本不需要理性支持

我就提過了,人對不熟悉的事情就會擔心



法條過了,大家能適應就好



我相信有人第一次坐飛機會怕,第一次開五楊會怕,第一次坐高鐵也會

把小孩交給同性父母,也會怕


但是相信時間過了,一定有辦法消除心中疑慮。


但如果談到無知所造成的傷害,真的是哲學的問題了




我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可以說明白一點嗎?謝謝
的確會影響阿,小孩子本來就會學父母
更糟的是,原本性向正常的孩子,因為影響而變成同性戀
這不是害了下一代嗎??
況且台灣社會真的有那個大量,可以接受同志父母的小孩嗎

小孩連家裡窮,或是有一點小殘疾都會被排斥了
家裡窮不是小孩的錯
小殘疾不是小孩的錯
同志父母不是小孩的錯

但小孩的世界哪管這麼多,
台灣目前根本就沒有那個包容力好嗎~~~

別害了下一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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