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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還是衝動的說了


劉艾倫 wrote:
根據強者我朋友的說法,多失戀幾次就可以免疫了.)


哈哈"強者我朋友"終於說出一句中肯的話了
即使之後仍然有著漫長的棒球人生,也不會有───超越這個夏季的夏天───
我才不會像那些人一樣沒理智沒人性!

至於刪除什麼的,我還是做不到,我覺得沒必要到這麼絕……
我們又不是做了什麼傷害對方的事才分開的,只是因為認為不適合而已。
大地騎士 wrote:





哥教你:
刪除,封鎖,不聯絡

汪熊欸 wrote:
接著心情感到愉悅的用...(恕刪)





結果還是沒改變,講不聽。


你以為自己很HIGH還跟她說自己已經看開了,其實沒有。

最好的方法就是當個不聯絡的朋友。

等到你真正看開了才有機會繼續當朋友,不然你一樣在死胡同裡鬼打牆。



不然就是變成自以為是的濫情。






你以為你這樣很癡情嗎?

你以為你這樣很帥嗎?


傻B



快去嫖一嫖你就會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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