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water wrote:
分遺產向來不會公平的,但以不傷和氣為原則吧,錢還是自己賺的比較實在
+1
我個人也是覺得 只要不是留下一屁股債
錢 大家談攏分一分 以後不要勾勾迪就好了
分多分少不是重點
自己有手有腳 去計較死人的錢做啥 要辭職當廢人嗎

而且媽媽還在 我個人會主張 都給媽媽 因為媽媽還要過他的下半輩子
兒女有手有腳的自己賺
我老爸過世快滿六年了 除了房子 這個是共同繼承的以外
老爸留下多少錢 股票 我到現在都沒過問過半次 都是老媽在發落
我有分到的只有手尾錢 幾千元而已
因為我雖然賺得不多 但是至少養的起自己 上一代有留下一個家就很感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