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會上,多的是男人在外生個小孩,多年之後被要求認祖歸宗。這樣的故事,甚至常常出現在報紙上。有些是醫學中心的主任、院長,有些是大企業的老闆;他們可也像樓主的前妻一樣,被批的體無完膚?是不是偶而去想想,為何類似的事件,性別角色互換,竟然會有不同的待遇。所以,我常想:感情的事件,硬是要用「仇恨」、「代價」、「教訓」的方式來看,是不是表示我們心中缺少了什麼?不能說是寬容,也許也是一種文明。
小孩無辜不無辜 跟版大養不養有啥關係...有些人講的人這麼有愛心 就幫版大養阿.說一堆風涼話 一點都不用負責..那這世界上無辜的生物可多嘍,你要不要全都帶回家養???鄉民只會講一堆屁話 顯得自己很高尚????最好的辦法 當然是丟給他媽阿...至少是她親生的吧!!丟給他媽又不會變孤兒流落街頭,幹麼講得好像不養就是會害死他一樣..憑甚麼要為了 客兄的小孩 毀了自己的人生...????????
三島原 wrote:最好的辦法 當然是丟給他媽阿...至少是她親生的吧!!丟給他媽又不會變孤兒流落街頭,幹麼講得好像不養就是會害死他一樣..憑甚麼要為了 客兄的小孩 毀了自己的人生...???????? 目前看起來,樓主已經確定會把小孩送回生母了.法律是最後一道維護秩序的防線.小孩送回生母是合法又正當之行為.
jrta1597 wrote:法律是最後一道維護秩序的防線.小孩送回生母是合法又正當之行為....(恕刪) 法律是拿來保障自已的結婚後就要為自已的婚姻負責並且遵守婚姻的規定只可以與婚姻對象發生交配行為與其它對象交配都是不行的要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