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簽"本票"簽了本票先輸一半本票這東西 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連官司都不用打另外 請告訴你的朋友不必太擔心妨礙性自主這東西 不用她爸媽同意 只要16歲以上當事人 "當下" 願意即可個人覺得告成的機率逼近0另外沒有同居事實吧? (這可能會出問題)
別鬧了當年在地檢署每個月大約會有20件性侵案件九成以上都是樓主這種"假性侵"真正能起訴的微乎其微現在法律講究無罪推論原則沒有證據(只有被害人口供完全沒有證據力)女方早已滿19歲事隔那麼久了能起訴算奇蹟了吧
這不是法律問題就不勞我拿法條與判例回答基本上鬧到這樣無論有沒有賠錢在目前這個公司的工作大概不保就算能繼續留任也沒有前途所以早該下決心離職不要鳥什麼主管副主管至於強姦肯定告不成自以為女兒是未成年嗎?以為法官都是笨蛋嗎?這毫無疑問所以不用多說說真的聽對方這種口氣應該也不是笨蛋不會真的去提告只是想大撈一票女兒本來是想保留清白看能不能嫁給富二代拿個好價錢沒想到清白之身卻被偷走了所以非常憤怒整件事情最悲慘可憐的是那個19歲女生有這種父母真的是一輩子的不幸你朋友家境如果還可以真的有一百萬的餘裕就真的花錢把對方娶過來吧(不是簽本票,是拿來做聘金)然後立下雙方合約書劃清界線不許老婆與娘家有任何往來義務這樣就是真的做了善事也拯救了一個可憐女孩擺脫可悲的命運不過你的朋友態度這樣軟弱我想對方應該已經想好怎樣整治他了如果真的很膽卻有個裝冷酷的方法就是別說話面無表情眼睛看桌上然後找個很會說話的人幫忙協商以一百萬娶對方為條件去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