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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女人


Sab Don wrote:
如果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恕刪)

講穿了
你就是永遠會有個這女人被人上過的疙瘩在
那...
他當初跟你交往前是處女嗎?

喜歡就先交往半年不要有性行為
等清楚自己的心理及確認對方未懷孕再判斷。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且戰且走~先復合+1

但請注意復合後打炮的時間要記起來

以防.......


先小人後君子!!
同居又不是作奸犯科殺人放火???

你覺得她之前跟別人同居過,所以你虧很大~不甘心??

那提些建議你自己看著辦

做法一:
如果這是你心頭上的一個疤,那你就老實跟他說,然後放棄復合,讓彼此自由

做法二:
你跟她說,你也要去跟其他女生同居半年後,再來跟她復合,這樣比較公平

做法三:
就跟她復合,別急著結婚,再同居半年看看,好用就留著用,不好用就丟了

做法四
做法五
做法六

樓下請繼續
功能正常
沒被玩壞
加減使用
結婚免談

Sab Don wrote:
如果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恕刪)


我媽說的
寧願取婊來做某
也不要娶某來做婊
如果真心愛牠就忘了它
如果這個女人水性楊花
那就掰掰了

ducati696 wrote:
話這麼說沒錯,但我的...(恕刪)



請問大大交往的女友都沒有感情經驗的嗎?~~~~~~~~~~~~~~
看你

他在你心中剩下幾分

這個很扣分吧
喜歡就要接受一切,不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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