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嘉0127 wrote:這跟法律無關和親情倫理有關吧 老話一句其實在可以商量的空間範圍和懂得互相尊重的觀念之下一切都是很好商量的 啊就有人大言XX說是違法咩~不只我一個人看到的啊~ 其實本來講來講去就是這個啊~如果說我都完全不能妥協就不會有我有妥協的部份啊, 你說是不是?互相尊重一定要的啦, 不過有些人覺得小輩就是該死, 就算先不被尊重也是活該的囉!
remild5476 wrote:我lag了,原來他被停權了,難怪這麼安靜 不按照父母的意思辦婚宴是違法的這種說法實在很爆笑 我也覺得超爆笑的啊! 我也是被告知才知道他被停權的! 我當初也是在想說, 怎麼那麼安靜~
原來被停權了~~~也沒他講的那麼嚴重吧!!互相尊重,各退一步就好啦!!問問長輩最重視的部份在哪,能做的盡量去做,不能做的就隨緣,哈~~想當初也是每天都在吵,惡言相向!本來跟父親感情就沒多好了,因為結個婚變更糟!我個性也是死硬派的,那時整天只要談到細節火就整個冒到頭頂!後來想說算了,幾個他特別要求的地方有做到就好。光是喜餅的部份就整個很可怕,數量比一般人多粉多,好像村長、里長要發給整個村的人一樣咧~@@
nelson66899 wrote:其實看久了,樓主還是有她可愛的一面!!只是有時喜歡據理力爭毫不相讓,才會讓其他人感覺她很強勢..我想..樓主這女孩子其實應該是很好相處的!! 其實你是懂我的~ 其實我掙扎了超久要不要回你的. 回你又怕別人說我自以為 但是想想有人稱讚我又不回好像很沒禮貌耶~
小弟以為孝的定義應該是讓自己過得快快樂樂的而且不會去作會讓人擔心的事(範圍好像不小...在我個觀念裡,就是不要燒殺擄掠、作奸犯科)生活與行為是可以讓父母親覺得他們可以不用掛記這個子女的未來(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子女知道如何過)大砲台 wrote:真正的定義是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