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男人有謀生能力與較高的再婚機率而言,
女人沒有自我謀生能力,
加上青春有限再嫁機率低,
女人想要房子以保障未來生存的想法無可厚非.
但是現代社會大部分都是雙薪家庭了,
再拿這套舊模式出來就顯得格格不入,
對男人也很不公平,
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接受的.
婚姻要的是互相平等對待,
不是這樣嗎?
這樣硬掰一個理由叫你出全部的錢(美其名這樣才叫男子漢)
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這樣鯨吞比較快)
那請問你自己的保障在哪裡??
如果你一定要娶這個伯母的女兒的話就對房子的事情打馬虎眼過去,
誰出錢就登記在誰名下(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默默地,皮皮地混過去.
如果她老人家硬要逼你登記他女兒,
那你剛好可以認清現實跳槽,
有房子的男人還怕娶不到老婆嗎?
不要傻傻地被騙最後一文不名.
女人要保障,
男人不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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